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转发《渭南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民办学校:
现将《渭南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规范决策机构组建程序,严把任职条件,优化成员结构,依法及时报备。
二、各民办学校(园)依据民办非营利性学校章程示范文本(附件2),结合校(园)情重新修订学校、幼儿园章程。
三、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民办学校于4月20日前完成备案及章程修订工作,同时按照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材料清单(附件7)顺序装订成册。民办学校材料上报至教育局职教股,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需报送2份材料。民办幼儿园材料由中心校、城区片区审核后上报至教育局学前股。
附件: 1、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2、民办非营利性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3、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表
4、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履历表
5、成员任职承诺
6、民办学校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7、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材料清单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