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规范幼儿园名称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幼儿园名称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8 号)文件精神,规范幼儿园名称,经研究,决定开展规范幼儿园名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规范内容
1.幼儿园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或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外国地名、外国人名及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情况。
2.幼儿园名称中含有超过审批部门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字号的情况。
3.民办幼儿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的情况。
4.实际悬挂使用名称(含外文名称)、园内外各类标示、 校园网、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名称等和幼儿园注册登记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清查。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高度重视、科学统筹、强化督查,组织专人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逐园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核对图文资料留存备查,公办幼儿园依据类别证名称进行清查;民办幼儿园依据办学许可证名称进行清查。
2.强化督查,落实整改。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对名称不规范的幼儿园建立整改清单,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时督促幼儿园按照相关程序至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依规完成名称变更,并逐一验收。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幼儿园,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注重实效,及时上报。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务必于5月13日前完成规范幼儿园名称的整改工作,并将书面工作报告及《蒲城县幼儿园名称清理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盖章后报送教育局学前教育股,电子版发至邮箱(pcxqjyg@163.com)。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