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22〕66号
蒲城县教育局
印发《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
《蒲城县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6日
蒲城县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根据《中共蒲城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分工方案>的通知》(蒲教组秘〔2022〕2号)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坚持“片区统筹、校园负责、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依托片区、中心校、学校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拓展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渠道,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建立城乡一体、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体制,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动态巡查、实时监控、联合执法、跟踪问效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
在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委员会,统筹领导网格化管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双减”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网格化管理工作。
主 任:王 奇
副主任:王晓锋 王五龙
成 员:许文平 王 勇 卢鹏飞 付 力 党智峰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片区根据文件精神,建立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员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升旗仪式、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双减”政策;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按照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协助开展校外培训联合督查执法。
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同志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制,协同推进。根据工作实际,将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纳入片区工作职责。城区片区负责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管理范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执行),按照区域划分成立四支校外培训联合督查执法工作组,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联合执法工作。孙镇、党睦、罕井、兴镇片区负责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协同城区片区做好辖区城内区域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督查执法工作。
(二)健全队伍,明确责任。根据实际,从片区、中心校、初中、小学选聘1-3名网格化管理员,建立县局-片区-学校三级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体制,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监管。网格化管理员工作职责:1.做好已注销机构原址招生异地培训、非学科类机构实施学科类培训、借校外托管或小饭桌之名开展学科类培训、无证无照机构组织培训、无教师资质人员培训、在地下室单元楼独院甚至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场所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培训、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学校延时服务结束后培训等行为摸底排查;2.对责令整改的机构或个人持续跟踪检查;3.协助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督查执法;4.建立健全校外培训学生工作台账;5.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6.通过班会、家长会、微信工作群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违规行为及典型案例。
(三)加强宣传,实时监控。各校要通过家长会、微信工作群、晓黑板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双减”政策。要通过班会、升旗仪式等多种途径,严禁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违法违规组织的学科类培训。片区、中心校、初中、小学网格化管理员要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重点做好辖区内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的摸底排查。
(四)建立台账,月初报送。初中、小学网格化管理员对巡查情况进行梳理,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各中心校收集汇总辖区学校网格化管理员报送的校外培训机构和学生参培工作台账。各片区收集汇总辖区中心校、初中网格化管理员报送的校外培训机构和学生参培工作台账,每月5日前报送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五)联合执法,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片区报送的巡查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并将有关结果报送县“双减”办。根据实际,县“双减”办统筹协调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卫健、文旅、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组建校外培训联合督查执法工作组,依法依规查处网格化管理员逐级报送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
(六)跟踪巡查,确保实效。校外培训联合督查执法工作组联合执法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网格化管理员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责令限期整改的机构或个人进行检查,防止反弹。联合执法后,各类机构或个人继续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按上述工作流程逐级上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片区、中心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队伍。
(二)组织培训,及时总结。各片区、中心校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员业务培训,指导网格化管理员明确任务、责任和方法。定期总结巡查工作、网格化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三)强化督导,评优评先。将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片区、中心校、学校教育督导考核。对在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片区、中心校、学校及网格化管理员实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