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22〕67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提升供餐水平,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和餐饮质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抓好教育强市第一季度网络民调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陪餐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学校食品安全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的最基本要求,食堂供餐工作是保证师生饮食安全和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各校一定要提高站位、健全机构、强化措施、守牢底线,从严从紧把牢食品安全六个关口。
1.严把采购关。一是严禁学校食堂私自在校外采购腌制食品、半成品(成品)等(如饸饹、面皮),学校食堂不具备加工条件的,须在学校食堂供餐半成品(成品)推荐企业中采购使用,丰富学生饮食种类,解决学生饮食相对单一问题。二是学生食用大肉类学校应使用冷鲜肉(0-4度条件储存),根据需要自行加工使用,严禁采购经过加工(切片、切丝、切块、肉沫)后的半成品或熟品。夏季来临,各种肉类食材应冷链配送,学校要按照商品储藏条件检查配送是否达标,确保肉类新鲜、营养、安全。
2.严把储存关。学校要有食材、食品储存设备和库房,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以及必须的食材、食品储存保鲜设施。食材、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标识清晰。熟制品、半成品及食材应分开存放。库房不得存放任何对食物造成污染或有毒、有害物品。使用过程中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3.严把加工关。严禁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制作生食类食品,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给学生提供剩饭剩菜;严禁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霉变、感官性状异常等食物。
4.严把留样关。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留存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5.严把清洗消毒关。厨具、餐具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提倡热循环消毒,保洁消毒设施应定期维护清洗,保证正常运转。严禁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厨具、餐具,不得使用一次性餐具。
6.严把人员管理关。当前疫情形势错综复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和每天晨午检制度,每位员工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到“非必要不离蒲、离蒲必报备”,主动报告个人身体状况,严禁带病上岗,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服,按程序进行操作,为师生健康护航。同时,要关心关爱食堂员工,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和情绪,严防人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有效提高供餐质量
1.各实施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供餐质量、提升供餐水平、增加膳食营养成分,要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更好满足学生饮食习惯,结合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符合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营养健康食谱,为学生提供品种丰富、营养均衡的营养餐。
2.供餐内容在满足中小学生生长发育所需能量和营养素需要的基础上,要做到食物品种多样,适时调配,注重营养与口味相结合。结合网络民调和民生信箱等群众反映的学生供餐意见建议,各学校食堂供餐在确保营养餐供应中牛奶、鸡蛋、蔬菜、水果、肉类按标准使用时,调整好主食类品种,丰富多样化,原则上每周为学生提供2次米饭、4次面食(旗花面、韭叶面、饸烙面或刀削面)、1次烩饼或1次水饺,有效解决学生吃不饱、厌食浪费现象,更好的满足当地学生饮食习惯需要,做有温度的营养餐。
三、扎实做好大排查大整治
1.各校自查(5月19日至5月25日)。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并成立夏季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加强夏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标对表切实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把各种安全隐患查实、查准、查清,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漏死角。
2.县级督查(5月31日前)。各校要按时将自查表、过程性图片两张(各辖区教学点和幼儿园的自查情况由中心校汇总上报)上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各包联组,由各包联组根据自查情况开展县级督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在思想上再重视、责任上再夯实、排查上再彻底,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夯实责任,落实好每周食品安全例会,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2.各学校要深刻汲取2021年6月2日古镇小学食品安全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真正把问题排查出来,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确保全县师生学校食品安全。同时,要将教育强市网络民调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堂供餐面食品种单一、学生吃不饱、学生厌食浪费、家长投诉等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切实提高饭菜质量。
3.各学校在做好常态化校领导陪餐和家长陪餐工作的同时,按照县级学校食堂试餐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县级学校食堂试餐监督员开展的试餐工作,并对学生饭菜质量、食堂环境卫生、就餐秩序等问题,做到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切实改进食堂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学生吃的安全、营养、健康。
4.各片区要定期对辖区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各中心校要按照《蒲城县夏季学校食品安全排查表》对辖区内教学点、幼儿园进行全面督查,建立辖区教学点和幼儿园问题督查台账,并积极督促整改,确保学生夏季食堂食品安全。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