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全面及时掌握学校财务状况,有效防范学校新增债务,不断提升我系统财务管理水平,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县学校财务管理现状,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债)务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大额支出程序
1.学校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大额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分设,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
2.严格按照《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修购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大额支出审批程序,切实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验收。
二、实行财务月报制度
3.学校每月应对所有形成事实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汇总统计,完整规范填写《蒲城县教育系统财务收支情况备案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报教育局内审股备案。
4.严格把控学校财务运行情况,未进行备案的经济业务活动,原则上不予报账;对超出经费的支出项目,原则上不予以审批。
5.因特殊情况确需超支实施的经济业务活动,学校应说明超支的理由、项目和金额,提出书面申请,报教育局内审股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健全债务偿还机制
6.学校每学期应提取生均公用经费总额5%以上的资金,用于偿还学校历史债务,确保学校债务得到有效化解。
7.学校要根据提取化解债务资金的额度,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偿还矛盾较为突出的债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提出详细的分配办法,报教育局内审股审核后实施,清理债务的相关凭证要报教育局内审股备案。
四、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8.对于发现不能严格执行大额支出程序、瞒报漏报经济活动、未按要求进行财务收支情况备案、未经审批超经费支出等行为,教育局将约谈提醒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责成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处理。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