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发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红黑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量:244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定期发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红黑榜”的通知

 

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校园:

根据蒲城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定期发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红黑榜”》的通知(蒲创文办发〔202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类别及范围

1.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幼儿园(其中:高职中6所、初中6所、小学17所、公办幼儿园9所、城区民办幼儿园32所,共计70所。)

2.城区范围内无资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借用非学科培训机构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利用托管、午餐点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在城区民房内采用固定或流动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二、工作内容

1.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红黑榜”工作与教育系统规范执法、优质服务评议整改任务中的高中质量提升、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结合。

2.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红黑榜”工作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学前教育标准化创建、“双减”工作相结合。

3.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红黑榜”工作与文明校园创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依法规范办学重点工作相结合。

三、工作要求

1.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校园对照以上内容逐项完善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2.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校园的包联股室每月至少入校综合检查1次。

3.相关业务股室、综合单位根据职能职责随机入校入园检查。

4.各相关业务股室每月20日前上报“红黑榜”名单,县局汇总后报五城联创办公室向社会发布。

 

附件:蒲城县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红黑榜”重点工作检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