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财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综合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严控新增债务的形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财务督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8月10日——2022年9月15日
二、督查内容:
1.超限额使用现金;
2.现金管理,是否填写《现金申请单》;
3.是否建立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4.差旅费报销审核及审批程序;
5.大额支出审批程序。
三、督查方式:
1、全面自查。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从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8日对照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并建立自查台账,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2、入校督查。教育局内审股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入校督查,主要通过查看单位财务制度、查阅财务资料及会议记录、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一把手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蒲城县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修购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蒲教发〔2022〕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蒲教发〔2022〕69号)等相关法规制度,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
3、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将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