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22〕87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义务段中小学校、县直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精准化管理,提高膳食资金使用效益,精简采购中间环节,降低食材采购成本,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高效服务基层学校,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实现学校后勤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书有关要求,结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问卷调查情况和部分学校校长座谈会意见建议,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食材安全
1.切实将国家5元膳食补助标准提质升级政策落到实处,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米、面、油、牛奶、牛肉、鸡蛋、鸡肉、果汁等政府“六统一”大宗食材(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要求,教育局委托招标公司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确定中标企业,各中标企业按照中标服务学校名单和招标食材技术参数、商务要求、配送标准按时按需配送,各服务学校签字收货,做好贮存保管。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精简学校食堂食材原辅材料采购中间环节,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优价廉,强化食品安全源头和过程监管,学校食堂供餐所需蔬菜、调料、干菜、水果、海鲜、大肉等原辅材料集中统一采购配送,教育局委托招标公司进行社会公开招标,分别确定蔬菜、调料、干菜、水果、海鲜等集中统一配送中心和大肉集中统一配送中心。各中标集中统一采购配送中心按照中标服务学校名单和招标食材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学校实际数量需求等划片区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使学校食堂供餐安全顺利实施,让学生充分享受政策的红利,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二、利用信息赋能,保障资金安全
根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蒲城县教育系统有关问题的监察建议书》有关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赋能,对各学校后勤采购管理推行一网式办理模式,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补助资金安全监管,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链监管平台各学校、供应商业务培训,掌握操作流程,熟悉服务功能,确保我县义务段学校食堂供餐工作顺利实施。
各学校利用微信、移动客户端的特点,对学校食堂供餐所需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实施APP网上采购订单化、信息化、透明化,实现从线下到线上的无缝链接。学校食堂供餐食材日常采购充分利用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链监管平台,采用网上下单采购、服务企业接单配送、电子化出入库报账、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动态监管,营养定期汇总分析,保证学生营养健康和资金安全有效。
三、落实主体责任,从严责任追究
各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从严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提标政策实施工作,不断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1.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严格落实省政府大宗食材“六统一”支付和“校财局管”报账制相结合,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充分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做好“日清月结周公示”,做到出入库台账、膳食补助资金账务、带量食谱三者之间相互印证;大宗食材牛奶、鸡蛋、牛肉、果汁、鸡肉进行财政统一结算,米、面、油因学校食谱制定存在差异,将膳食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各学校专账,由学校按照实际使用食材数量统一支付供应企业,剩余资金用于支付半成品等。同时,各学校要坚持“专账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原则,严格管理、加强核算,保障专项资金安全,坚决惩治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
2.学校食堂供餐所需蔬菜、调料、干菜、海鲜、水果、大肉等原辅材料费用由学生家长服务性伙食费收入按月据实报账支付。生鲜食材教育局进行每月2次定价(价格浮动较大的情况下进行每周定价),每月上旬、中旬进行两次询价,由内审股、监察室、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组成询价组深入2个以上大型超市开展询价工作,原则上供应商服务学校所定价格不得高于超市平均价的90%。
3.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相关职责执行不到位或履职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工作过程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县直幼儿园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