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3日
蒲城县教育系统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治教育领域的乱点乱象,扎实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紧紧围绕教育行业领域热、难点问题,把扫黑除恶斗争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反恐防暴、校园欺凌、平安建设有效相结合,不断净化育人环境,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力争到2023年8月,全县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领域乱点乱象得到有效整治,防范黑恶势力侵入校园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成立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新安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军峰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王 奇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宏杰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吝建伟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裴 振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雷建军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由光辉 县政府副总督学
白小红 县政府副总督学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校园中队负责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稳定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蒋宏杰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稳定股股长担任,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督查、总结上报等工作。
四、整治时间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底。
五、重点整治内容
(一)非法“校闹”。在学校建设、拆迁、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置中采取过激行为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给学校施压、制造不良社会影响,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等行为。
(二)违规招生。学校有偿招生(包括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买卖生源等)、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干扰或违背学生本人意愿填报志愿等)、违反规定提前招生、内定招生、跨地区招生以及向学生家长收取录取费等问题。
(三)违规补课。中小学校违规组织补课收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教师违规补课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等问题。
(四)学生管理。在校学生被引诱参与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网贷、传销组织、非法宗教等,校园暴力、欺凌以及与校外人员拉帮结派参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
(五)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少数民办学校存在违规招生、乱收费等行为;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办学且办学条件较差、管理混乱、超纲培训、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六)其他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的乱点乱象。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政治责任。各校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各校(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为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校要在县扫黑办和县局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协调对接属地党委政府以及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聚焦教育行业13类涉黑涉恶和8类治安乱点整治内容,定期进行线索摸排,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教育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校园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美篇等多种形式载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目的意义,要立足教育主阵地,强化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同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法治安全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生对黑恶势力和乱点乱象的辨识能力,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引导广大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校在全面摸排的同时,要按照“深挖根治”的目标,主动出击,深挖乱点乱象背后可能涉及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健全完善校园抵御黑恶势力侵害,加强平安校园创建、防范校园贷、校园暴力、欺凌防治、反邪教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举措,一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并迅速联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置,推动形成预防预测、排查检举、专项整治和应突处置的长效机制。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