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7   浏览量:4322
 

 

 

蒲学助发[202206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要求,为了确保我县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就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各校(园)要根据蒲城县学生资助政策(附件1),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一是利用行政会、全干会等形式对本校(园)教职工进行资助政策培训,使他们能够准确地把握传政策。二是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分发或张贴宣传页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地宣传资助政策,让他们清楚资助的对象、条件、标准以及申请的程序等。三是按照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要“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重点向已脱贫、脱贫不稳定(监测)、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宣传政策,解除他们因子女上学的后顾之忧。四是向社会公布本校(园)的政策咨询电话,且做好政策解释和解读工作。

二、精准认定资助对象,确保应助尽助、不贫不助。

各校(园)要按照资助对象认定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好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不贫不助。一是深入研读蒲城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蒲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蒲教发[201982)文件,制定本校(园)切实可行的认定实施办法,按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认定工作。二是根据相关数据(校台帐、县库、全国资助系统),简化程序,精准地建立已脱贫、脱贫不稳定(监测)、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四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台帐,确保县、校两级学生台帐信息一致。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公示工作的通知》(蒲学助发[20203)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四是在财政局基础表(附件2)中完整、准确地填写拟享受学生信息。1014日前,按学段上报财政局基础表电子版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各负责人,资助中心进行全县汇总后,提交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规范资助资金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按要求发放。

各校(园)要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好、使用好资助资金,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按要求发放。一是所有学段资助资金实行“封闭管理”模式,采用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再以其它任何形式发放。学前和义务段次,要提前审核好受助学生和持卡人的关系,核对好转帐信息。二是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发放表(附件3)相关人员签字齐全,盖章有效。发放表既要在本校备案,还要向县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备案备查。三是资助资金从到学校帐户之日起一周内发放完毕,不得无故推迟发放时间。四是严格落实好每年足额提取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事业收入5%、公办普通高中事业收入3%、公办中职学校一定比例、幼儿园事业收入3%的“济困助学”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五是各片区、中心校要强化对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地对使用情况例行检查。

四、强化系统管理,准确完成系统填报。

各校(园)要按照资助系统操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系统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是学生资助工作掌握数据、了解情况的重要依据,事关资金核算、统计分析,系统填报必须完整、准确。一是要落实专人负责,不定期地开展系统培训,熟练地掌握和应用系统,以确保资助信息上报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二是按时在系统中完成受助学生信息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填报信息准确、完整,确保为县级资金及时拨付提供依据。三是对受助学生信息加强保密管理,不得随意将学生信息对外泄露。

五、健立健全过程资料,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学生资助档案的健立和管理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检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各校(园)要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档案资料,确保宣传、认定、发放等每个资助环节都有相应的印证资料。档案资料要规范管理、认真登记、分类存档、完善补充、美观装订,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六、有关要求。

1、各校()长要“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深刻认识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为中国共产党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2、中心校校长是辖区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辖区内的学生资助工作由中心校统一布署、安排、实施,中心校要经常性地督促、指导、检查本辖区内学校(园)的资助工作,上报材料时要审核、汇总辖区内的情况后统一上报。

3、各校()务必于1027日前,按附件2—5要求上报电子版到县资助中心各学段负责人。

4、资助资金发放完后一周内,各校(园)要按学段将发放花名册纸质版、PDF电子版及转帐流水PDF电子版报县资助中心各学段负责人。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前:姚化茹     电话:09137235049

义务:许小艳     电话:09137235049

高中:党小维     电话:09137235063

中职:刘 瑜     电话:09137235063

附件1:《蒲城县学生资助政策》

附件2:《财政局基础表》

附件3:《蒲城县2022-2023学年上学期    发放花名册》

附件4:《蒲城县2022-2023学年上学期学生资助统计表》

附件5:《蒲城县2022-2023学年上学期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花名册》

 

附件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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