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实地考察和创文宣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量:2922

 

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实地考察和创文宣传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2022年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中期,近期省、市将通暗访、随机抽检、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县创文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现就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县城实地考察和创文宣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地考察内容及标准要求(内容来源:蒲创文办〔2022〕5号文件):

1.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2.中小学校: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3.中小学校: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

4.中小学校:①有明显禁烟标识;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③学校内全面禁烟、没有吸烟现象。

5.中小学校:①校园门前交通秩序良好;②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宇、图片资料展示;③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载体(每个方面至少有1处)。校园周边200米内④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⑤无酒吧、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⑥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⑦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⑧无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6.中小学校:①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室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②学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7.中小学校、幼儿园:①校园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学生餐饮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无乱扔纸屑、垃圾,乱堆杂物等现象;②有讲文明、讲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提示、图片。

8.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

9.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

10.校外培训机构:①有开展培训和活动的办学资质;②培训和活动的管理规定中有价值导向方面的要求;③场所环境符合安全条件;④主流媒体无有关培训和活动内容导向方面的负面报道。(各校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管理宣传教育

11.学校、幼儿园运用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范围、内容及方式(内容来源:蒲宣发〔2022〕28号文件):

1、党政机关:

充分利用机关院落或办公楼内外墙面合理设置3至5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机关各类电子显示屏30%时段要滚动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标语;单位餐厅、餐桌上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温馨提示;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禁止吸烟标语。

2、社会宣传(教育局承担工作任务):

从校门口往里步行100米至少4处公益广告“中国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讲文明树新风”(含1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学校门口周边100米处至少有1处未成年人公益广告;校园内有文明校园创建、未成年保护公益广告、校风校训、校园文化墙、教师行业规范、学生守则、美德少年宣传;各学校组织开展演讲、征文、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学校餐厅、餐桌上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共创文明城”等温馨提示;每个教室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会背诵核心价值观24字。

 3、活动宣传:

 ①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中华传统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风气,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节日民俗文化活动;②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绿色环保,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等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三、其它方面内容及工作要求:

1.各校园门口严格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各校园对照六个好创建标准,全面提高师生个人素质,养成良好的文明语言行为。

3.各校园每周通过班、团、队活动开展一次与文明创建相关的活动。

4.各校园每天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班级群,教职员工和家长朋友圈宣传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相关内容及阶段性成果。

5.县教育局创文工作专班定期到各校园进行实地检查、定期通报。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