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浏览量:2775

 

蒲语委办〔2022〕4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和陕语办《关于在全省开展“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的通知》(陕语办〔2022〕1号,见附件1)、渭语委办《关于开展“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县区交叉检查暨市级督查的通知》(渭语委办〔2022〕6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县开展“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及督导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全面推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讲普通话,全力规范重点领域用语用字,提升全县公务人员素养和城市形象,推动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进程,为建设文明蒲城营造良好语言文字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方式

“讲普通话”和“写规范字”为主要内容,开展“一字一话一赛”,即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工作、普通话推广工作和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充分发挥教师、公务人员示范带头作用及各级各类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阵地作用和推普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县用语规范化水平提升,推动全县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

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蒲语委办〔2022〕1号)文件精神,持续开展相关工作。各校(园)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师生自觉纠正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中的不规范用语用字,以监督社会用语用字、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唤起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关注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净化文字环境,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塑造全县良好形象。

还未交实施方案的相关(园)1125日前尽快补交。各校(园)12月1日前将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工作总结报告和《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改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报基教一股电子版发邮箱。各中心校负责统计汇总辖区校工作开展情况。

(二)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积极开展诵读、书写系列活动,借鉴我县往年诵读作品参赛经验,提高诵读作品录制水平;加强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开展教师“三笔一画”基本功大赛,提高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动力。

(三)推广普通话宣传相关活动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蒲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蒲城县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蒲语委办〔2022〕2号)文件精神,各校(园)要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培训、中华经典诵写讲实践、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讲等活动,提升工作精准度与实效性

还未交实施方案及活动总结(500字左右的简要文字材料、不小于1M的图片、视频等)纸质版、电子版的相关(园)于11月25日前完成补交

(四)实施2022年度经典润乡土计划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蒲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2022年度经典润乡土计划的通知》(蒲语委办〔2022〕3号)文件精神,实施六大具体措施,做好四大重点工作。

还未交2022年经典润乡土项目计划表》和工作总结(包含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单独列点)纸质版、电子版的校(园)1125日前完成补交。总结不超过3000字,附图片(5—8张,格式为JPG或JPEG,不小于2M)、视频(反映工作全貌、时长不超过5分钟)等素材。

(五)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创建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详见附件3文件要求,根据《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中职学校参照此标准)、《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全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培养师生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示范标杆。

各校(园)根据《指导标准》进行自评,并按照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教育教学、宣传普及和科学发展等指标做好相关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将《自评情况表》加盖公章于11月25日前报基教一股。新建学校(园)或其他校(园)若有因不可抗力因素自评分未达到70分的,要书面说明情况并就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完成期限。

(六)语言文字类课题研究

    各校要结合校本课程开发和建设,把经典诵读和欣赏规范汉字书写、推广普通话助力乡村振兴等纳入学校课程内容,加强语言类课题研究,使之课程化、制度化

(七)其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工作(例如:书香校园建设、啄木鸟在行动、书法课程、作文比赛等)。

三、督导检查时间

(一)县级督查时间:文件下发之日——11月30日。

(二)县(区)互查时间:11月30日之前。

(三)市级督查时间:12月1日——12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和“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强化对规范用语用字的重要性认识和自觉意识,制定活动方案,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具体活动内容方式,确保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顺利通过各级督查指导

(二)注重实效,加强措施落实。各校(园)要根据各自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活动,加强相关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和特色模式打造,创新活动案例、丰富活动形式,做好工作记录和材料整理,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见效。

(三)明确任务,加强档案整理。各校(园)要以六大具体活动内容为主,辅以其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细化工作任务,确定专人负责整理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做好迎接各级督导检查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示范引领。各校(园)要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校内要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和标语,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教师普通话达标率不得低于98%。每年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推普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附件:1.陕语办《关于在全省开展“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的通知》(陕语办〔2022〕1号)

     2.渭语委办《关于开展“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县区交叉检查暨市级督查的通知》(渭语委办〔2022〕6号)

     3.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蒲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