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2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优秀校(园)长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2022年度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关于校园安全工作各项要求,全面做好了北京冬奥会、二十大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为教育教学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为树立典型,促进工作,决定在全系统内表彰一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优秀校(园)长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范围
1.安全工作优秀校(园)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
2.安全工作先进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人员。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安全工作优秀校(园)长
1.思想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团结同志,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忠诚于教育事业。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和部署;校园安全意识强,能认真落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安全工作效果突出,典型引领示范强。
3.工作扎实细致,能严格规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范和要求,能及时排查发现、报告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妥当,为单位减少损失、降低影响,发挥了主导作用。
(二)先进工作者
1.思想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忠诚于教育事业。
2.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献身精神,对安全工作有新思路、新做法,善于探索与创新,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模范落实安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能经常深入基层学校,指导学校安全工作,为学校安全工作做出一定的贡献。
优秀校(园)长、先进工作者年度内个人职责范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因违法违纪、工作懈怠或工作期间受到上级部门或本单位书面批评处理的。
三、评选依据和要求
1.安全工作优秀校(园)长、先进工作者由个人申请,各片区推荐,县局审核评定后分别表彰(推荐名额见附件1,不得多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安全工作优秀校(园)长、先进工作者填写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于2022年12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县局安稳股。
附件汇总:1.蒲城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优秀校(园)长、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表
2.蒲城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优秀校(园)长、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联 系 人:倪永军 电 话:7213239
邮 箱:pcjyaw2021@163.com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