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关于填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
审批表的通知
各义务段学校:
根据省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县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现将2022—2023学年度上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资金拨付审批表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账天数
1.1—6年级 、7—9年级供餐天数:9月13天、10月6天、11月22天;
2.11月,荆姚、甜水井、原任三个中心校所属学校为17天;
3.12月,除荆姚、甜水井、原任、党睦中心校、孝通中心校所属学校外,其他农村学校供餐天数3天;城区中小学校不供餐。
4.12月,各学校9年级供餐人数、天数:兴镇初级中学231人,结账天数1天;苏坊镇九年制学校72人,结账天数2天;党睦镇初级中学281人、结账天数1天;兴华学校初中部406人,结账天数5天;孙镇初级中学382人,结账天数8天;永丰镇九年制学校110人,结账天数8天;芳草地学校85人,结账天数6天;罕井初级中学167人,结账天数6天;尧山镇上王九年制学校58人,结账天数8天;尧山镇翔村九年制学校89人,结账天数6天;丰阳学校95人,结账天数6天。其他学校因疫情原因未供餐。
二、上报时间
2023年1月4日—1月6日
三、有关要求
1.上报学校为全县115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含辖区教学点),各中心校指导本辖区各教学点做好填报工作。
2.资金拨付审批表中政府“六统一”采购的牛奶、果汁等结算天数为:9月牛奶9天,果汁3天,牛肉3天,鸡蛋9枚、鸡腿3天;10月牛奶3天,果汁1天,牛肉1天,鸡蛋3天、鸡腿1天;11月牛奶15天,果汁2天,牛肉5天,鸡蛋15枚、鸡腿5天;初三部分学校12月供应情况祥见通知后附件。
3.各学校填写资金拨付审批表时,要求表册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两份按时报送。 资金拨付审批表中具体金额请各校按照附件2的金额数字填写上报。来时携带单位公章备用。
4. 按照蒲政办发〔2018〕160号和蒲教发〔2020〕47号、蒲教发〔2020〕84号、蒲教发〔2021〕133号、蒲教发〔2022〕87号文件精神要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坚持“专账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的原则,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各校在上报资金拨付审批表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月报表(附件3)和政府“六统一”大宗食材采购的供应商供货单,县营养办逐校进行审核,按实际使用情况拨付资金,防止截留、克扣、挪用膳食补助资金行为发生,保证学生营养健康和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落到实处。
5.为便于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结合鸡肉价格调整实际情况,自11月起将鸡肉资金拨付学校进行管理,按照每生每周100克,正大牌、好邦牌鸡腿每斤11.4元(价格执行时间11月21日起),正大牌鸡脯肉每斤8.76元,好邦鸡脯肉8.70元进行核算,确保学生营养健康和学生膳食补助资金安全。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