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核退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保教费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各公、民办幼儿园:
2022年12月13日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退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公、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天数据实核算相关费用,应退尽退。
为进一步加快幼儿园保教费核退工作进度,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公、民办幼儿园按照散放寒假通知计算幼儿实际在园天数。
二、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等四部门2021年3月18日印发的《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核算应退保教费金额,1月5日前通知幼儿家长。
三、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务必于2023年1月10日前与幼儿家长达成退费协议或完成退费工作。
四、对未执行退费政策引发信访或舆情的,严肃追究幼儿园负责人责任。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