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6   浏览量:14154

 

蒲教党〔2023〕5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蒲组通字〔2023〕4号)文件要求,现就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努力开创蒲城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时间要求

按照统一安排,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务必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范围对象

1.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因身体原因或确实有困难人在外地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员,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力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将评议内容、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予以告知,组织好评议工作;

4.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当年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当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评为不合格等次。

四、方法步骤

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引导党员更加准确认识和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深入查摆问题,征询意见建议。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用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谈心谈话要做到“三必谈”:即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党支部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严格工作程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党员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以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超过30人的可以以党小组的形式进行。按照个人自评(附件1-1)、党员互评(附件1-2)、民主测评(附件1-3)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个人自评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敢于揭短亮丑、触及灵魂;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出具体意见,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要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局党组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党支部要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与渭南“互联网+党建”深度融合,要及时把有关情况上传渭南“互联网+党建”云平台,便于局党组精准掌握工作进展。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十七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指导督促,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熟悉工作程序,明确工作纪律,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坚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党组班子成员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分工,列席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

(二)增强工作实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照搬照套制定工作方案,不得简单片面地追求参会率、测评票数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主义”。

(三)做好结果运用。要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3月30日前各基层党组织将党组织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清单和《民主测评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连同电子版于报送局党委办公室(邮箱:pcjy7212135@163.com)。

附件汇总1.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表册

        2.谈心谈话记录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