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5   浏览量:214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

 

城区片区、各有关中心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成绩,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235号)精神及局党组有关民办学校管理权责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经市、县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有效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

二、年检主要内容

  1.依法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情况;《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等证件合法合规性;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层次、类别、范围等与实际相符情况;办学章程内容规范并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情况;依法设立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建立党团、工会、教代会,实行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情况。

2.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学校党建工作“四个百分之百”(完成党建进章程、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完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完成落实情况。

3.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情况;严格执行县政府招生规定,是否违规跨区域招生、超前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变相组织入学考试或以高额物质奖励等方式争抢生源情况;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情况;学校网站发布信息、招生广告规范情况;学籍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人籍分离违规空挂学籍等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等方面情况。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情况;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情况,校园食品、消防、疫情防控等校园安全稳定落实情况,有无安全事故发生。

5.教育教学管理情况。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教学开展符合教育规律,落实“五项管理”要求情况;考试评价、考试内容符合国家和课程要求情况;教育教学时间安排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

  6.聘用教师人员数量与办学规模相适应情况;学科教师配备满足课程设置需要情况;从教人员资格、学历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情况。依法与教师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激励保障和培训等情况。

  7.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计情况;财务人员的配备及资质情况;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公示情况,有无乱收费现象。依法建立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信息管理制度等情况;学校的预决算、收支、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清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及财务档案完备情况。《蒲城县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年检时间安排

  本次年检工作从215日开始至3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15-219日)。民办学校要制定年检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蒲城县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系列文件和评估标准,做好相关记录和自查自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阶段(220-35日)。按照县局年检文件精神,各校要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同时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统筹做好以下材料:

1.2022年度学校工作与发展情况对标报告和PPT报告电子版

   2.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价格审批部门收费批复复印件;

3.自有房产或场地租赁协议(合同)复印件;

4.《渭南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年检报告书》《渭南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请表》《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规范办学情况一览表》《2022年渭南市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信息登记表》(附件1、2、3、4、5);

5.《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1月1日至12月底),并附固定资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此项材料于202335日前上报)。

以上材料,除《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财务审计报告,其余材料(对标报告、批文复印件等)汇编成册(经审定无误后胶印)报职教股,纸质版含电子版35日前上报。

第三阶段:年度检查阶段(202336-31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王中心校做好辖区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通过“听、查、看、访”等形式,即听工作汇报(均用PPT汇报,时间10分钟内)、查资料(按照六个一级指标分类整理)、看校容校貌及部室、走访教师及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民办学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结合实际,按照《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表》分类逐校逐项进行量化赋分县局抽调专人组建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组,按照上述流程开展年检工作抽检上王辖区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督查桥陵、陈庄辖区民办学校停办情况

    第四阶段:整改惩戒阶段(311-331日)。年检工作结束后,县局将依据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组提交的检查情况,并结合各校一年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安排、规范办学、信访稳定、安全管理等情况,逐校得出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其中,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函告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撤销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和公章,终止办学。 

1.群众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的;

2.未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办学类型、地址、办学内容等,并对教育行政部门的批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拒不改正的;

3.不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的演练、未制定应急预案、未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设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

4.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违规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经审计,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尚未改正或无法改正的;学校注册资金或资本提前或变相撤出的;指使会计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

6.对学生或家长投诉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应退学费拖延退还的;未与专职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或未办理相关保险保障的;

7.其他违规行为的。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检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审管联动,推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民办学校总结提升的有效途径,更是引导家长选择民办学校的参照。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迎检工作机构,董事长或理事长、校长要亲自负责,带头抓好自查和迎检工作,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合理安排教育教学,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是各民办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自查总结,材料务必真实、数据务必准确;二是各有关中心校要深入民办学校开展初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学校办学情况,客观公正地赋分,督促学校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三是县局年检工作组根据民办学校自查、初检结论和全年民办学校工作情况,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准确客观赋分,形成年检报告。

(三)加强宣传,示范引领。民办学校年检结论适时将通过电教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选择合格民办学校。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对全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办学年检情况进行公告。

联系人:张锋安      

  话:7219741

 箱:zhijiaogu741@163.com

附件:附件汇总

1.渭南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年检报告书

2.渭南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请表

3.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规范办学情况一览表

4.2022年渭南市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

5.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信息登记表

6.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合格学校登记表

7.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基本合格学校登记表

8.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学校登记表

9.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并注销登记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