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杭州两所中小学校出现了学生集体发烧等症状,已检测出新冠病毒感染阳性病例,为保障全县教育系统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校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校(园)长是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师生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常抓不懈,克服侥幸麻痹心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方案、预案。完善符合“一校一策、一生一策”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开展多场景实操性演练,做好“平战结合,平战转换”,确保切实可行。
(三)加强门禁管理。各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做好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做到“测温、登记”,送货人员实行白名单管理,指定线路,闭环管理,车辆和包裹快递必须消杀消毒。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四)加强健康检测。坚持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检测,特别是落实晨午晚检和因病、假缺勤(课)师生员工的健康跟踪制度。
(五)加强环境消杀。坚持每天定期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宿舍、办公室、餐厅、厕所等场所进行全方位消杀。
(六)加强健康教育。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常见传染病等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做好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七)建立应急通道。对接属地医院(卫生院)建立校园疫情应急处置绿色通道,保障校园出现规模性疫情时第一时间进行救治。
(八)加强卫生室建设。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校园卫生室建设,配齐卫生室工作人员,配足相应设施设备。
(九)加强物资储备。储备足够1周左右的防疫物资,防护口罩、消毒液、体温计、防护服、检测性抗原、抗病毒药物等一应俱全。
(十)落实报告制度。校园内出现师生员工发烧、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县局,由县局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进行研判后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处置决定。
各校园要对照十条规定查摆问题,补齐短板、及时整改,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思想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而引发校园疫情,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