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清廉学校”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基层学校落实清廉学校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执行清廉学校建设任务不偏向、不走样。根据《关于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蒲教党〔2022〕34号)相关工作部署,县局决定对清廉学校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二、检查时间
2月22日至4月30日,现场检查以检查组通知为准。
三、检查方式
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主要采用明察
暗访、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台账、座谈交流、督促整改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市教育局、县委有关“清廉学校”建设安排部署,各校要深刻认识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督查工作,提前召开会议,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二)请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各校实际和前期各校制定的“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围绕督查表各项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查,各中心校下辖教学点、幼儿园由中心校负责督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真查真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请各校于2月23日前将督查表纸质版交局监察室(备注:一份,学校盖章,领导签字),各中心校下辖教学点、幼儿园由中心校负责上报。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