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2023年创文、国卫复审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量:224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分解2023年创文、国卫复审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相关股室综合单位,各基层学校:

根据蒲办字〔2023〕12号、蒲办字〔2023〕14号文件,现将教育系统承担创文、国卫复审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如下,请抓好落实,按时上报资料。

一、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任务

1.网上申报任务:

III-2加强基层理论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站(办公室、党委办)。

III-3在抗战胜利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大纪念日开展主题活动。(基教二股)

III-7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青少年课外活动基地,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传播主流价值。(活动中心、党委办、基教二股)

III-8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开展主题活动。推动戏曲进校园。(基教二股、活动中心)

III-9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在公共场所刊播展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公益广告。(宣教办)

III-18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办公室、基教二股、人事股、党委办)

III-23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基教二股)

III-33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察室)

II-12国民教育。(督导室、基教一股、计财股、监察室)

III-64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基教二股、关工委、基教一股)

III-6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安排、有落实。(安稳股)

II-30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基教一股、基教二股、活动中心、关工委、家教中心)

II-31学校教育。(基教一股、基教二股、党委办、安稳股、人事股)

II-32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家教中心、关工委、职教股)

II-33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活动中心、研学办、宣教办、学前股、安稳股、基教一股)

2.实地考察任务:

按照《蒲城县创文实地考察点位工作标准》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校周边环境、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等点位工作任务。(安稳股、活动中心、家教中心)

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

1.病媒生物防制

各校园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后勤中心)

2.健康教育和健康学校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建设。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建设,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无烟党政机关建成率达到100%,无烟学校建成率达到90%以上。(办公室、基教二股)

3.重点场所

各校园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后勤中心、督导室、人事股,疫情防控专班)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基教一股、基教二股、后勤中心、安稳股)

4.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安稳股、后勤中心)

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后勤中心)

各校园供水管理规范,供水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后勤中心)

5.疫情和传染病防控

各校园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专班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涉及教育部分)

序号

评价指标

目标值

备注

1

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

>70%

人事股

2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基教一股

3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1小时

基教二股

4

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

100%

基教二股

5

中小学生近视率

逐年下降

后勤中心

6

中小学生肥胖率

逐年下降

后勤中心

7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

≥95%

后勤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各股室、综合单位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指导基层各校园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每季度收集汇总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时将过程资料上传至创文专班邮箱:pcjjeg@163.com

2.各校园按照2022年和2023年创文、国卫复审相关文件及要求,紧抓时间节点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承担起教育应有的社会责任。

3.县局创文工作专班定期向县局党组汇报2023年创文、国卫工作进度情况。

附件:1. 蒲办字〔2023〕12号 关于印发《蒲城县2023年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 蒲办字〔2023〕14号 关于蒲城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单位)工作机制的通知

 

 

                                       蒲城县教育局创文工作专班(代章)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