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不合格校服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量:323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不合格校服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我省各地区生产流通领域抽查了34家校服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发现铜川市洋澜服饰有限公司1批次校服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成分含量,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生产企业未严格落实原辅材料验收制度;二是产品质量控制不到位。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不合格校服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渭教财〔2023〕4号)要求,为确保校服质量,严防不合格校服进入校园,保障广大中小幼学生健康成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校服质量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自查。各学校要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校服采购自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选用铜川市洋澜服饰有限公司的校服产品,选用该企业校服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核对选用批次、采购数量等情况。同时各校要针对校服采购选用流程、校服质量、收货验收、“双送检”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工作。

(二)严肃推进整改。各学校要根据排查情况,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于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区分情形,严格组织退赔、退换、维修等。对采购学校和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移交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三)规范采购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发办【2022】13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渭教财【2022】14号)和《蒲城县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暂行办法》(蒲教发【2019】74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次排查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严格审查校服选用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购校服,杜绝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校服质量事关全县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严肃认真查,实事求是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二)稳妥推进。各学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所沟通,妥善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置工作。要对照规定要求,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稳妥组织校服替换,切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和家长合法权益。

(三)按时报送资料。为做好此次排查整改工作,请各校接此通知后,明确专人负责,于4月11日前将校服问题排查整改表交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pcxqb7219083@163.com)。辖区教学点和幼儿园以中心校为单位汇总上报。

 联系人:刘攀 联系电话:18992398222

附件:蒲城县中小学校服问题排查整改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