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严、实、细”作风建设活动,强化政治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规范和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防止和杜绝少数单位及个人虚报、多领、冒领财政资金,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吃空饷”问题,根据蒲城县委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专班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蒲作办发(〔2023〕2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23年六月底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严、实、细”作风建设活动要求,持续用力狠抓纪律建设,促使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醒悟知止。坚持以案促改促治,严肃认真刀刃向内纠治“吃空饷”行为,从查处的同级同类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全力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3.坚持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原则,各单位要通过认真自查,准确填写自查表,明晰责任,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4.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对督导组查出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逐人逐事整改落实到位。
二、范围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十种类型的“吃空饷”问题: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仍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非组织选派学习仍在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应当终止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养老金的;
5.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不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私自离职经商但仍在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7.受党纪政务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未进行工资、津贴补贴调整的;
8.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等套取财政资金的;
9.未经相关组织正式批准的借调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10.其他违规违纪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4日-15日)
各单位要召开全干会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严、实、细”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促使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各单位专项治理期间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关于深化“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并留存影像资料。县委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专班办公室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公布举报方式,接受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25日)
各单位要对照“吃空饷”的十种情形,严格对照编制卡、工资表、预算花名册、考勤记录,深入开展好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五查五清”要求,即:查编制弄清人员身份、查档案弄清人事关系、查岗位弄清职级标准、查人头弄清变动去向、查工资弄清是否合规,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如实填写《自查表》和《自查承诺书》,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19日前将纸质版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局人事股樊博处。
(三)重点督查阶段(5月26日-6月5日)
县局将采取随机抽查、分片督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还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顶格处理。同时,县纪委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规范总结阶段(6月6日-30日)
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及时修订完善请销假、日常考核、临聘人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确保落实到位。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绩效考核、职称聘任、编制管理等制度规定,扎紧管人管事的制度笼子,健全完善防治“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责任。“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严、实、细”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专人负责,认真自查清理“吃空饷”问题,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严格组织实施。对发现的“吃空饷”问题,必须坚决纠正处理:一是依规依纪依法对“吃空饷”人员作出处理;二是停止发放“吃空饷”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收缴违规领取的资金;三是由各单位负责将财政下拨的“吃空饷”人员相关经费上缴财政;四是按照有关规定对“吃空饷”人员办理核减工资、退休养老金和编制等手续。
(三)严肃纪律要求。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自查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这次“回头看”后仍存在“吃空饷”问题的,要顶格处理、一案双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附件: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