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2〕3号

发布时间:2012-02-07   浏览量:190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实施

“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
 
蒲教发〔2012〕3号
各初中、县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推动我县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精神,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
  一、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体育、艺术2+1项目”是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旨在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和艺术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完善课程建设,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有利于学生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提升审美素质和心理素质,陶冶情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体育、艺术2+1项目”的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结合实际,我县“体育、艺术2+1项目”拟开展以下项目:
    (一)体育类
    1、组织形式:主要有体育课、体育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等形式。
    2、项目内容:田径、体操、球类(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民族传统体育(武术、跆拳道、跳绳等)、其他体育运动(轮滑等)。
  (二)艺术类  
  1、组织形式:主要有美术课、音乐课、才艺展演、作品展示、竞赛、社团活动等形式。
  2、项目内容:声乐、器乐、舞蹈、国画、书法、素描、创作画、民间美术、电脑绘画、陶艺、手工制作等。
    三、“体育、艺术2+1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一)实施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2月至2012年9月,在设有校外教育活动站的学校和城区中小学开始实施。这些学校要充分发挥其在项目推进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第二阶段: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全部开始实施。
  第三阶段: 2013年9月起,全县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全面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设有校外教育活动站的学校和城区中小学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所有学生的达标,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的达标率分别为40%、60%、80%。其他农村中小学计划用四年时间完成所有学生的达标,第一至第四年的达标率分别为20%、40%、60%、80%。
    (二)切实做好实施过程中的评定工作
  每学期由学校组织一次自评,各初中要负责督查辖区内中小学的自评工作,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牵头对实施学校评定结果抽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县教育局进行评优奖励。
  1、“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评定标准,各校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1项目”技能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音美教科书等相关规定自行制定,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订完善。认定标准和评定办法,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努力达标。
  2、认定工作由校长负责,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及专业教师业务能力与专长,全面科学地进行认定工作。
  3、为使更多的学生参与“2+1项目”达标活动,鼓励学生通过体育艺术课程的学习,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社会文体活动及家庭教育等多种方式,获得项目认定。
    4、认定中应参考学生的兴趣、态度、知识的修养等全面表现,以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关注,使学生终身受益。认定工作不分年级、时间、项目,可由学生申请后安排认定,鼓励学生选择多个项目。
    5、认定采取学生本人现场表演、创作和测试等方法进行。学生获得项目认定后,由学校在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中,设“2+1项目”认定专栏并予以评定。
    6、各学校可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好教师的培训工作,在加大专职体育、艺术教师培训力度的同时,以专职体育、艺术教师为核心,辅导带动一批有业余爱好的专长教师。
    (三)制定切实可行,严密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各学校要制定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实施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并要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建立健全学生的档案资料。
    四、几点要求 
    1、强化组织管理。县教育局成立“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工作。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各中小学校长为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要开齐开足体音美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把“体育、艺术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创新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改革。       
    2、合理选择项目及内容。各学校要从现有师资条件以及体育、音乐、美术教育教学设施、器材、场地等实际出发,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选择确定每个学生的“体育、艺术2+1项目”,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充分利用大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确保学生参加活动、展示才艺的时间。要组织开展对抗赛、挑战赛、才艺展演、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的群体性校园文体活动,广泛组织各种文体兴趣活动小组,定期组织校园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
    3、科学把握认定标准。 “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达标认定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学校具体负责操作。学校要科学把握“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认定标准,认定办法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全员参与,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不断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并努力达标。技能认定可采取现场表演、创作、测试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获得县级及以上各单项比赛奖项的可直接获得技能认定。  
  4、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各学校要根据“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需要,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教育活动的条件,加大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器材配备的力度,合理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校外教育机构等社会资源,设法拓展学生体育、艺术活动空间,不断满足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要求,以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5、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各学校要把提高体育、艺术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作为“体育、艺术2+1项目”的先导条件,通过转变教育观念、内引外联等多种渠道储备所需教师,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体育、艺术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师数量的要求,确保高质量地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
    请设有校外教育活动站的学校和城区中小学将“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两份),于2012年2月29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二股。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
教体艺厅[2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提高运动能力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我部在总结近几年来试验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 + 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体育、艺术2+1项目”是培养学生运动技能和艺术特长的有效载体,是一项学生欢迎、家长支持、社会赞同、惠及亿万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工程,对于提高中小学生的体育素质、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切实加强领导,制订项目实施计划,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要开展创造性工作,积极探索“体育、艺术2+1项目”的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提高学生文体活动水平。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实行检查、督促,促进“体育、艺术2+1项目”健康发展。各中小学校长是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要关心、支持、参与项目实施工作。
  二、明确目标,科学考核,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各地各校要开齐开足音乐、体育、美术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把“体育、艺术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创新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精选体育、艺术项目,研究制订认定标准和实施办法。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校音体美师资条件、教学设备条件以及体育传统、艺术特色,确定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体育、艺术项目,供学生学习和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体育、艺术2+1项目”的认定标准和评定办法,要简易可行,有利于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活动。要做好考核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将学生参加项目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记录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三、认真组织,搭建平台,营造良好活动环境
  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大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营造校园文体活动的良好环境,确保学生参加活动、展示才艺的时间。要围绕“体育、艺术2+1项目”组织开展对抗赛、挑战赛、才艺展演、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的群体性校园文体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的激励作用。广泛组织各种文体兴趣活动小组,定期组织校园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参加文体活动搭建平台,让每个学生都成为“体育、艺术2+1项目”的受益者。
  各地要积极组织体育、艺术活动走出校园,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共同营造重视体育和艺术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优化资源,提供保障,确保项目持续推进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体育、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教学计划要求配齐体育、艺术教师,要加大专业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体育、艺术教师业务水平和辅导“体育、艺术2+1项目”的能力。对全体教师进行体育和艺术教育的辅导,鼓励其他学科教师通过自修和培训,提高体育、艺术素养,成为“体育、艺术2+1项目”的参与者和指导者。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体育、艺术教育资源配置,配足体育、艺术教育设备器材,充分发挥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的使用效果,为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提供服务。
  各中小学要发挥本地社会人才资源的优势,聘请有体育、艺术专长的人才进校园,对学生学习体育、艺术技艺进行辅导。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利用当地体育场(馆)、艺术馆以及校外教育机构等社会体育、艺术活动资源,拓展学生文体活动空间。
  各地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反馈项目实施情况,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使 “体育、艺术2+1项目”成为推进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