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0   浏览量:467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确保全县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暑假,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渭教基【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不得晚于7月8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幼儿离园时间为7月7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应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天,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提前一周(8月8日前)将书面申请报教育局基教一股,经县教育局备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提前开学军训,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开学军训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义务教育学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军训活动。

二、相关要求

(一)认真抓好期末工作。各校(园)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并于7月14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基教一股

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暑期培训。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三支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教师发展中心安排和要求积极组织参与暑期培训。

)高度重视师生及校园安全工作。一是各校(园)在放假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疫情防控及假期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召开班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信等方式,把学生暑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暑期疫情防控、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溺水、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二是要做好暑假期间的消毒和安保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做好校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情况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半小时内电话上报,书面报告2小时内上报)。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4日前向局办公室和安稳股各交一份四是有校车的幼儿园利用假期做好车辆检审、维修和保养工作,积极办理校车相关许可手续,确保校车依法依规安全运行。

)严格执行各项“减负”规定。各校(园)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上新课、有偿补课。幼儿园不得组织幼儿参与各种兴趣班、商业演出、招生宣传等相关活动。各校(园)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园)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局将对学校集体补课行为、幼儿商业演出等违规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公开曝光、严厉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校(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亲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度假,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要人为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

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各校(园)要依据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政策宣传、报名登记、资料审核、录取入学等工作,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农村学校要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向家长展示教育变化、宣传招生政策,避免学生盲目进城,减轻农村家庭经济负担。各级各类幼儿园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收取下学期各类费用。

)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秋季开学前,各校要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学。

                         

                                                                  蒲城县教育局

                                                                  2023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