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规范幼儿园暑期办园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幼儿园:
近期,频繁接到群众反映幼儿园暑期开设幼小衔接班或正常开园收取费用,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切实保障幼儿人身安全,现将暑期幼儿离园前后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内容
1.严禁幼儿园以各类名义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以虚假宣传、赠送物品、恶意降费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必须按照《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时间节点进行招生。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假期开设幼小衔接班,组织幼儿参与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或商业性演出。
3.严禁幼儿园将保育教育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4.幼儿园必须对各级日常督查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利用假期集中进行整改。
二、有关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各片区、中心校接到通知后,务必召开辖区幼儿园专题工作会,传达相关规范内容,夯实工作责任,督促幼儿园落实相关要求。
2.强化督查力度。各片区、中心校要安排专人加强暑期督查力度,采用随机入园、走访群众等多形式进行督查,一经发现幼儿园开展相关活动,立即责令幼儿园停止相关活动并上报教育局。
3.严肃纪律要求。对违规开展相关活动的幼儿园,一经查实,向家长退还所收费用,2023年年检、常检执行一票否决,列为整改对象;对因思想不重视、管理不善、违规开展相关活动的,教育局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