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高中、初中、九年制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蒲城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3〕27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3〕43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渭教基〔2023〕44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渭教基〔2023〕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渭南市教育局下达我县四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620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860人。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学校名称
总计划
统招生计划
定向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
尧山中学
700
345
330
25
桥山中学
640
615
25
第三高级中学
640
615
25
蒲城中学
640
615
25
兴华高级中学
860
860
合计
3480
3050
330
100
学校名称
总计划
统招生计划
定向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
尧山中学
700
345
330
25
桥山中学
640
615
25
第三高级中学
640
615
25
蒲城中学
640
615
25
兴华高级中学
860
860
合计
3480
3050
330
100
尧山中学为我县定向生招生学校,其330个定向生招生计划分配到全县10所薄弱初中学校,具体指标分配名单见附件1。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三年学籍在薄弱初中学校的具有渭南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各薄弱初中学校对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学籍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登记表(附件2)于7月7日前报基教一股(纸质版校长签字盖章,电子版U盘拷贝)。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招生范围
尧山中学、桥山中学、第三高级中学、蒲城中学面向蒲城县内招生;兴华高级中学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考生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地点分批次由市上集中录取;统一时间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一)招生办法
1.在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市上将统一划定并公布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考生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分批次由高分到低分集中录取。凡不按照规定时限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2.定向生的录取。尧山中学定向生的录取,在该校确定的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延8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3.特长生的录取。凡参加蒲城县202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并被初录的学生方可参与特长生的录取。特长生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市上划定的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4.兴华高级中学录取渭南市内县域外的毕业生,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5.没有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得被录入蒲城县内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
6.在外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蒲城户籍的考生录取。凡我县户籍在渭南市以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应在被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区域转学到我县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二)招生程序
1.成绩公布。市教育局将于7月12日上午12:00公布2023年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志愿填报及设置。7月14日8:00至7月16日18:00,考生自行登录渭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wnksgl.com)填报志愿。县市区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在蒲城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2-5所普通高中学校填报志愿。
3.集中录取并审批录取结果。7月20日至7月31日,在市教育局的组织下,统一时间,统一地点,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进行录取,并审批录取结果。
四、建立学籍
各普通高中按照市上统一录取结果,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招生结束后规定时限内完成被录取学生电子学籍的录入和审核工作。被录取学生的学籍档案将作为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考资格审查的基本依据,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县教育局也将加强对普通高中新生的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考生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开学一周未报到或报到后自行离校的考生视为放弃新生录取资格,不予建立学籍。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召开考生大会,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广泛宣传渭南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严禁任何不切合实际的虚假宣传和对政策断章取义的乱宣传。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到初中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学校对考生及家长承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行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或信息泄漏,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或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严禁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以各种名义介入招生工作;严禁学校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录取保证金;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对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咨询监督电话:
教育考试中心 0913—7238271
监 察 室 0913—7237902
基 教 一 股 0913—722193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