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安全教育提醒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警示提醒,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近期省内外频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溺亡事故、火灾事故等严峻安全形势,现就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预防学生溺水家长(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提醒家长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同时加强对防溺水“六不准”要求的宣传教育: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的带领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施救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未经过救援培训的人员下水施救。教育提醒学生远离江河沟渠、池塘水井、水库堤坝等危险区域,洛河沿岸洛滨、永丰、孙镇、龙阳等校,抽黄渠及洛惠渠沿线苏坊、荆姚、党木、陈庄等校,要加大工作力度,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醒。要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出行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教育学生遵守交规,不私自出行,外出要由家长监护,特别是安全过马路、右侧上下车、乘车系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等安全出行方式。要严格遵守不满12周岁不准骑行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交通法规,确保暑期出行安全。
三、做好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教育提醒。教育提醒学生不在山林野外玩火、在家时不擅自用电用气,要通过多种方式载体大力宣传用电、用气、防火等安全知识,广泛普及发生火灾时科学正确的处置方式。
四、做好反诈防骗安全教育提醒。要大肆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谨防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提醒家长严格做好学生手机及手机卡的管控,防止通过下载安装非法软件、点击不良链接、扫描非正常二维码、倒卖手机卡等形式上当受骗,严防犯罪分子利用学生充当“工具人”从事“吸粉引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帮信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筑牢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