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政教督办发〔2023〕4号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2023年优秀责任督学的通知
各督学责任区:
自2023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以来,各责任督学能够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县教育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优秀责任督学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县责任督学
二、推荐名额
共10名(每个责任区推荐2名优秀责任督学)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督导工作。有较高的理论水
平和政策水平;严格执行教育督导有关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熟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督导工作流程运用规范,业务能力强;能深入校(园)扎实开展督导工作,积极参与校(园)重大活动,全面完成督导工作任务;在督导过程中能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且及时跟踪督办,工作成效突出;对学校(幼儿园)起到了有效监督和指导作用,满意度高。
(三)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业务培训、调研、座谈、观摩活动,认真撰写高质量督导案例。
(四)在办学(园)行为规范发展、疫情防控、“双减”和“五项管理”等工作中,积极履职,教育督导有成效,有创新,在督导队伍中真正起到标杆引领作用。
四、推荐程序
(一)自评推荐。各督学责任区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结合辖区内各校(园)工作进展情况,对责任督学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推荐人选需在片区工作群内连续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推荐表,经督学责任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县级初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对各督学责任区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核,初步确定县级优秀责任督学名单。
(三)县级审核。将初审名单提交局党组会议进行审定,最终确定县级优秀责任督学名单并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推优树模活动,积极做好宣传与推荐工作,深刻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及群体效应。在评议、推荐和上报环节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推荐过程中走形式、说情打招呼、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
(二)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坚持好中择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把真正在督导队伍中兢兢业业、成绩突出的人员推荐上来,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公认度。
(三)各督学责任区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申报材料(附件2:纸质版2份,正反面打印)报县人民政府教 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pcjydds@126.com。
1.蒲城县2023年优秀责任督学名额分配表
2.蒲城县2023年优秀责任督学推荐表
联系人:潘杏 联系电话:0913—7215996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