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   浏览量:135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

为进一步明确职能,夯实责任,确保校车依法依规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维护县域经济发展和教育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立安全底线意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细化措施,确保校车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开展。“守牢底线、预防为主”,严管违法违规运行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上下学路途安全。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切实做好校车安全教育宣传工

作,各中心校定期召开辖区校车安全专题会议,对校车拥有

者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各校园每周召开校车

安全例会,对车辆管理员、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等参与校车运行的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定期召开学生及家长安全教育宣传会,通过印制标语、发放彩页、推送视频、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规范操作、遵守流程,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2.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按照“就近、安全、便利”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民俗习惯和自主意愿,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合理控制乘车时长,优化辖区校车运行线路,关注校车运行空白区域生源变化,动态调整站点设置,切实满足群众需要。

3.统筹安排,做好初审。统一部署,各中心校负责组织辖区各校(园)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准备申报资料、办理手续,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局审批。

4.加强排查,消除隐患。强化安全意识,建立排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车辆带“病”上路。按照不漏一校一车一人的原则,做好校车安全管理落实、校车安全运行、校车技术状况等常态化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顶格追责。同时,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拧紧校车安全“总阀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5.健全机制,提升能力。各中心校(城区片区)针对校车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教育局进行审批,对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指导各校,开展校车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应急演练,使师生真正掌握好突发校车安全事故的避险、逃生、自救自护的方法。遇大风大雨、冰雪天气、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由中心校报教育局同意后可调整作息时间或暂时停运。

6.建档立制,规范管理。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建立辖区校车安全管理专档,必须做到“一车一档” (内容包括:学校、车辆号牌、校车性质、核定座位数、接送学生数、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接送距离、行驶线路、校车行驶证、校车驾驶人驾驶证、校车强险、承运人责任险、校车运行方案、政府使用许可及标牌期限等),规范档案管理,定期抽检,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7.依法行政,从严查处。各中心校按照相关规定,切实规范校车运行行为,按照《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第124号令)相关规定,校车使用性质应与学校学段一致。校车违规行为(超员、超速、超线路接送、幼儿未系安全带等)经查属实,第一次约谈举办者并全县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检结论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第二次缓拨当学期教育经费,对所在幼儿园做降类处理,同时向县交管大队函告其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次暂停拨付当学期教育经费。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中心校负责人要实实在在落实校车安全工作,时刻紧绷安全弦、不松劲,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迅速传达,立即行动。各中心校负责人要及时传达工作要求,落实校车安全工作。

3.压实责任,严肃追责。按照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的总体要求,各相关人员要尽职履责,切实确保校车安全合规运行。各中心校校长(城区片区主任)为辖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幼儿园园长为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详细掌握校车车况,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身体状态,校车运行时长、路线安全等有关情况;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服务协议书、与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要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管理。对于未能按照工作职责履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多次上访的,由局监察室进行提醒谈话,长时间或多次谈话仍未解决的,由驻局纪检组进行未正确履职甄别。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