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9   浏览量:358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经研究同意,现将《蒲城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2389

 

 

 

 

 

 

蒲城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陕教〔2017〕139号)和县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蒲教发〔2018〕124号)《蒲城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规程(试行)》文件要求确保全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规范组织有效管理安全、有序、常态化发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 县教育局研学实践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县域内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细化落实活动实施方案,检查、指导和评估研学实践教育开展情况及第三方承办机构审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 县教育局安稳股负责各校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出行安全评估查验应急预案、相关安全方面协议的实操性及参与师生的保险校方责任险等工作

第四条 学校是实施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主体单位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本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提前5个工作日到研学办和安稳股备案,切实做到“活动有方案,应急有预案,行前有备案”。

第三章 基地与课程

第五条 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教育性原则。研学活动注重教育的综合实践,让学生走出教室,强调学生多维度、多角度亲近社会、亲近自然,从而达到实现研学活动课程教育多样化的目的。研学基地(营地)要具有较强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有较丰富的研学内容安排,能够融合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科技教育、励志教育、创新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历史教育、生活实践教育以及动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多个综合教育功能,增长学生知识,拓宽学生视野。

2.实践性原则。研学活动注重学生的综合实践,强调培训学生的动手能力,基地(营地)教育要开发为学生提供动手体验的综合教育课程,不能只组织旅游观光和展馆静态参观活动。

3.体验性原则。基地(营地)教育最大的特点就是体验式学习。要引导参与者思考及运用自己的体验作为自我了解的基础和自己的需求进行学习。

4.特色性原则。研学基地(营地)要根据学校地域特点,建设主题性基地(营地)、综合性基地(营地),让地域特色、自然环境、文化遗存、民族风情等特点更为突出。

5.普及性原则。研学活动保证每一位学生均有参与活动的机会,提供普及性教育课程。这有别于夏(冬)令营、春(秋)游的传统旅游产品。

6.安全性原则。研学活动在形式上是让学生走出教室开展课程。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具备同时接待500人以上开展课程的能力,拥有完善的安全接待方案和应急预案,具有一定经验的研学活动接待团队。

7.公益性原则。研学活动作为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要确保其不能具有纯盈利性质,要确保学生最广泛的参与。按照公益化原则,售票的基地(场馆)要执行相对低廉的研学收费标准。优惠价格原则上要低于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票价格。

第六条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按照资源类型分为:知识科普型自然生态体验考察型、励志拓展型等,各校开展活动前必须选定活动基地类型。

第七条 县教育局组成联合考察组,由研学实践教育办公室牵头,会同县纪委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基教一股、基教二股、安稳股及相关学校对研学基地进行实地考察、综合研判,确定研学出行基地名单及线路

第八条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具有以下特点:

1.研学活动课程是课堂教学的一部分。教育部等11部门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要把研学实践教育纳人中小学教学计划。研学活动课程,是对某种有教育意义和教育价值的资源重新进行整合开发的课程,只是其课堂形式和教学方式有所变化。

2.研学活动课程是学校各学科课程知识的校外延伸和拓展。研学活动课程设置的出发点就是课堂学科知识,研学活动课程内容必须与课本知识相链接。

3.研学活动课程是课堂学习方式的一种变革。改变传统课堂教学方式,更加注重学生的合作学习、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将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更注重对的培养,对终生学习能力的培养。

4.研学活动课程是一门综合课程。学校各学科课程内容都可以被融汇在研学活动课程里面,只是缺少了学科课程内容的专业性、系统性。但研学活动课程以其独特的散点方式呈现,比学校课程更具体、更生动、更直观,更具实践性。

第九条 研学实践教育课程结构由课程名称、目标、内容、活动、评价、资料六方面构成,学校在出行前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审核研学课程的可行性。

第四章 方案与预案

第十条 实施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

1.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素:研学主题、目的意义、活动内容、组织单位、服务单位、组织机构、活动流程。

2.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应急预案要素:活动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行前准备、活动安全教育及注意事项、应急事故处理(处理程序、具体处理法)、传染病防控。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要求:1.健全领导机构,职责分工明确。设立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担任,主要负责研学活动整体工作,做好全面协调和指导工作。副组长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主要配合组长负责交办工作,做好分管的研学活动安全工作,做好小组成员协调工作和督促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学校中层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统一听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安排,负责各自的专项安全工作,做好具体管理工作,也可以按照车辆管理、纪律教育、饮食住宿、安全保障、宣传报道、后勤服务等方面给成员进行具体分工。

带队教师工作组组长一般由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担任,职责是统一听从领导小组指挥和安排,做好具体管理工作。成员可多人,一般由部室干事或行政管理人员担任,职责是配合组长做好检查、督促工作,负责下情上报工作,安排宣传报道,负责摄影报道、活动宣传等。安排校医负责研学活动全程紧急救护(也可聘请校外专业医生)。

2.行前准备

学校举办行前动员大会,明确研学活动目的和任务。

提前准备活动所需设备及材料,统一发放行前物资。

确认车辆安排,做到一班一车,无特殊情况杜绝班级之间互换车辆。

告知学生自带垃圾袋 (塑料袋),做到文明出行。

通知家长(活动当日早晨集合时间、活动时间、结束及返回时间)。

做好学生个人特殊病理生理情况备注。

承办方提前一天联系带队老师确认学生人数及特殊需求等信息。

3.活动安全及注意事项

安全教育:活动前一天学校向全体参加研学活动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全校安全教育结束后,各班班主任再分班进行安全教育。

各班按要求有秩序地乘车(由研学辅导员负责,带队老师协助),第三方承办机构提前张贴好车牌。

一切行动听从指挥,紧跟队伍,不掉队,在队伍中行走时不喧哗、不拥挤。

安全提示:不玩水,不去水池边打闹,不攀爬石头、树木;不钻草丛、树丛,不做危险游戏;不触摸电线。在规定范围内活动,不得随意离开,有事离队要向研学辅导员请假并同带队老师一道前去。

文明教育:在来回路途中要注意交通文明。不乱穿马路,走人行道和斑马线。

在研学过程中要注意卫生文明。不乱丢废弃物,在休息地要保持卫生。

在研学过程中要注意语言文明。不讲脏话,不大声喧哗,如有人询问要热情沟通。

在研学过程中要注意行为文明。不追逐打闹,不损坏公物,做到文明、安全旅行。

注意事项:为保证早上出发前的安全与纪律,研学辅导员在带队老师的协助下做好出发前的组织工作。

爱护花草树木,严禁破坏公共财物。

以班级为单位活动,以小组为单位午餐或住宿,一切活动听从研学辅导员和带队老师指挥。

师生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每人自带塑料袋,以便装垃圾。

不参加的学生一定要写好请假条并由家长确认签名同时与班主任电话确认。

活动结束后,各班要马上召开总结大会,及时表彰好人好事。

活动结束后,学生一定要准时回家,不在路上、同学家逗留。

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若有事故发生,学生由带队老师带领,第一时间找到随队专业医生进行治疗,并及时向带队领导汇报,对于经随队医生确认需要送往医院的学生,第一时间由随队医生和一名老师一同把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带队老师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马上将信息上报给学校。

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不能出行,则将活动延期。

4.应急事故处理

处理程序: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带队教师。

所发生的事件在自己能够处理的范围之内的,要及时联系带队老师和学校领导,并带领班级同学做好各种应急工作,采取应急措施;如果需要相关部门处理的,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拨打救援电话110、120。

突发事件处理完成后,要及时向带队老师汇报处理情况。

具体处理方法:研学旅行前,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不能出行,则将活动延期。

如遇特珠情况,部分人员身体不适,则向带队老师汇报,并为其请假。

若有同学晕车,请提前做好准备,同时了解其是否对晕车药过敏,不过敏者提前半个小时服晕车药;对晕车药过敏者,食用可以预防晕车的相关食品。

所有学生将带队教师的电话号码记在小卡片上,随身携带。

旅行途中,人身安全方面,万一发生意外,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求助,如拨打救援电话110、120等,同时维持好现场秩序,由带队组长负责,抢救小组应做好应急抢救工作。

行车过程中,要求同学保持车内秩序,不得乱跑,不能把头伸出车窗外,注意行车安全。

研学中,迷路及解决方法。同学们在旅行途中要保证不脱离队伍,距离保持在可互相看见的范围内。如迷路,则要先保持镇定,拨打老师电话,告知情况,然后停留在原地,不要再乱走,就算有体力也不要自行寻路,以利于他人找寻。其他人则应迅速展开搜寻,并做好安全汇报工作。

摔伤、划伤。针对此类问题,要准备跌打扭伤喷雾剂、创可贴、万金油等,若遇到紧急情况,要联系学校领导向附近诊所、医院求助。

饮食安全问题。要求不得随便购买路边小吃等食品、饮料。一旦出现问题,及时与当地医院等医疗部门联系,及早解决。

在研学出行前学校要确认拟定的实施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操性和可行性。

第五章 过程与要求

第十一条 校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委托的第三方承办机构要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 出行前学校必须与第三方承办机构签订承办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 出行人员保险要求

为所有出行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学生每人每次赔付限额不低于50万元,成人每人每次赔付限额不低于8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每人每次赔付限额不低于25万元。

第十四条 出行车辆要求

学校或第三方承办机构与车辆营运公司签订的租车合同,车辆营运公司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严禁使用临近报废车辆,租用的客运车龄需在八年以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4.道路客运承运人保险单;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6.机动车商业保险单;

7.安全例检合格单;

8.车辆上必须配备七小件(其中急救包物品能满足乘车人员所需)

第十五条 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应具有10年以上的驾驶经验,5年以内无责任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1.驾驶员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3.从业资格证。

第十六条 随行医生要求

1.随行医生身份证;

2.医师资格证;

3.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 随行教官要求

学校或第三方承办机构与随行教官所在公司签订的合同。教官应具有3年以上的带队经验,3年以内无责任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1.随行教官个人身份证;

2.退役军人证件或相关证件;

3.无违纪犯罪记录证明。

第十八条 餐餐饮单位要求

1.学校或第三方承办机构与餐饮企业签订的用餐协议;

2.营业执照;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菜单。

第十九条 住宿单位要求

1.学校或第三方承办机构与住宿单位签订的住宿协议;

2.营业执照;

3.卫生许可证;

4.消防许可证;

5.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证件齐全,不允许有任何不良记录。出行前学校必须逐一核对查验,并监督好相关条款落实情况,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学校外出研学原则上党组织书记或校长带队,书记校长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行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确定一名副校级领导带队按年级班次统一行动,每25名学生必须配备1名随行教师同时也可邀请部分家长、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随行。

第二十一条 出行前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文明出行及饮食、急救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过程中的食品卫安全。

1.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自带食品,如学生自带食品,学校需要求家长做好监督监管工作,为学生选购正规厂家、在保质期范围内的食品,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2.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展开救援,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安、卫生、食品等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组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必须采取学生自愿参加且由家长签署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 出行前学校应事先与确定的第三方承办机构本次出行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路线进行勘察踩线明确路况和安全隐患并绘制路线图无特殊情况,正式出行当日必须按照原定线路行驶。

第二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过程管理及出行后活动的延伸和宣传工作。

第六章 研学纪律

第二十五条 严格按照“一费制”收费,不得在研学过程中搭车收费。

第二十六条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禁借机组织学校教师旅游吃喝、购物,不得从事与研学无关的任何活动,做好学生的守护与服务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蒲城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