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做好全县2023年新生入学、学籍异动办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家长、学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做好秋季开学学籍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1.新生录入:9月30日前完成,各城区学校严格按照经县局审核通过的新生公示名单建立学籍。具体操作流程在蒲城县电子学籍管理交流群(QQ群号:12776327)中下载,若有变化会在群中通知,请各校管理员及时查看。
2.问题学籍处理:9月30日前完成。各校在录入学生学籍信息前,要提高数据录入的正确性,重视核查工作,减少问题学籍的数量。
3.转学:9月1日——9月20日,具体步骤详见附件1,学生转入转出必须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电子与纸质档案的办理要同时进行。各校对于转学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在申请发起十个工作日内操作不通过,并说明原因,不允许延迟时间不操作。
4.休(复)学:学生办理休学一般为因病休学,办理时间不限。
5.家长信息维护: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各校要及时完善补充学生家庭成员信息的完善、补充,不允许出现两个及以上家庭成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重复相同、父亲或者母亲超过1人、监护人超过2人等现象。(见附件2)
6.纸质档案办理:各学段初始年级纸质档案将根据各校录入学籍系统中的新生学籍数据为准建立,暂定办理时间是10月中下旬。具体验印时间会在蒲城县学籍管理群中通知,请及时查看。
7.无身份证号学生:为无身份证号学生建立学籍时,身份证件类型选择为“其他”,并填写《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教育局、另一份学校留存备案。学生没有身份证号,监护人则必须填写身份证件号,如果父母没有户口,则可以填写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身份证号。同时必须要督促学生家长及时为孩子办理户籍,完善学籍信息,使其成为正式学籍。
8.调班分班:9月30日前完成,各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时在系统内操作“学生调班”,非起始年级超出大班额限制的要及时整改调整。
9.学籍自查:各校根据《蒲城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自查表》(详见附件4)逐项逐条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于9月30日逐条整改到位。县局将于10月对各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高质高效完成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特别是学籍管理人员及班主任要清楚了解学籍管理有关政策,及时了解学籍系统动态变化及相关问题处理办法,对于不明白的地方,及时在蒲城县学籍群中交流请教;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汇总后在任务完成时限范围内由学籍管理人员到县局进行解决,不得由他人代替;县局不能解决的,将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2.认真学习,做好服务。各校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政策,利用全干会、学生大会组织学习《中小学生学籍档案必知要点》(详见QQ群12776327群公告),让全体师生了解转学、休复学等有关规定,并将相关“办理流程”打印张贴,公示给家长,做好宣传及政策解释工作,不推诿,让其清楚明白有关办理管理程序。
3.严格规范,按章办事。各校在不突破班额的前提下方可接收转入学生,同时任何学校不得阻碍有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转出。转入学校应把转学学生安排在与就读学校相应的年级,学校不作其升、留级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准留级。 相关业务办理要严格执行学生申请、学校批准、学籍系统提交申请、教育局审核等审批程序。
4.认真负责,及时操作。学籍工作任务繁重,各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学籍管理员每天登陆学籍系统,办理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及时处理待办业务。
5.注重安全管理,强化保密意识。在实际的学籍管理工作中,存在有非学籍管理人员假借学校名义进入我县学籍管理群,扰乱了我县正常的学籍管理秩序,所以各校若有学籍管理人员变动,必须先电话联系基教一股管理人员,修改学校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方便日常工作,经过同意后加入学籍管理群并将群名片改为:学校+姓名。
6.谨慎细致,提高学籍数据的正确性和准确率。学生学籍信息是根据学生的户籍信息为主要数据基础采集的,存在很多因为人为原因造成数据录入错误而造成问题学籍的现象,因此各校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学生户口簿或者身份证件信息准确采集数据,在录入系统前要多次多人核查、生成学籍后要打印出来让学生或者家长核对以确保信息的正确性。若有修改户籍信息的,要及时在学籍系统“关键数据变更”中根据户籍部门提供的修改证明进行变更。
1.转学和休复学办理流程及操作步骤
2.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家庭成员维护)
3. 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
4. 蒲城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自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