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陕西省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材办[2023]6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陕西省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渭教基[2023]35号)(见附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工作
教学用书征订包括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两个部分的征订。
1.教师用书征订
各校填报教师用书数据要和提供给新华书店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2.学生用书征订
(1)义务教育学校(特教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除起始年级外,其他年级按学生学籍数征订,若征订数与学籍数不一致的需在系统内说明原因,循环教材按照各年级在校生数的50%进行征订(小学一、二年级音乐、美术,三、四、五、六年级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循环教材;初中七、八、九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为循环教材)。
教辅资料按学生实际自愿征订数征订。中心校负责组织辖区内学校征订数据审核、系统填报等工作。
(2)普通高中学校
普通高中阶段教材按在校学生数征订,教辅资料按学生实际自愿征订数征订。
二、数据审核
各校在系统填报完成后,在【学校征订汇总】中汇总学校订单后,点击【查看】导出excel汇总表。汇总表的纸质版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教育局基教一股审核。
上报时间:小学学段(特教)9月11、12日;初中、高中学段9月13日。
三、工作要求
1.各校教学用书管理负责人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安排专人登录《陕西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系统》,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教辅征订、课外读物等数据的填写、上报工作。
2.各校教学用书管理系统填报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根据学段、年级教学用书实际发放种类进行填报,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3.各学校使用教学用书系统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蒲城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群”或电话进行咨询和反映。
附件: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陕西省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曾柯
联系电话:0913—7221932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