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教育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量:2905

 

蒲城县教育关工委

关于开展家庭教育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近年来,在县教育局党组领导下,各级教育关工委和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积极努力,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家庭教育优秀指导教师。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大力表彰在家庭教育工作中作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县教育关工委决定开展家庭教育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评选对象:全县各级教育关工委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教学一线并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优先。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勤于育人,尽职尽责,坚守高尚情操。

2、有长期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经历。多年来从事家庭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多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积极承担家庭教育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在家庭教育活动中能担任组织工作、能独立主持或担任主讲任务。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能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制定家庭教育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本班级家庭教育活动,并在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中担任主讲或主导;按时召开家长会议,及时与家长沟通,精心组织家长培训,充分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解决本班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努力实现家校融合、家校共育的目的,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内容丰富,效果良好。

4、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在家庭教育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积极撰写家庭教育研究文章、心得体会、主讲报告、家庭教育案例、教育反思等。

5、家庭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完成教育关工委和学校交给的家庭教育工作任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方面具有创造性,在县、校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6、工作年限。教育关工委工作人员要求从事教育关工委工作3年以上,在职学校教师要求教龄5年以上。

三、推荐名额分配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县直幼儿园各推荐1名家庭教育优秀指导教师。

四、评选推荐办法及要求

1、各学校和关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握,按照推荐名额及评选条件,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在评选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时,要注重工作实绩、活动效果,注重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促进作用。

3、被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蒲城县教育关工委家庭教育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附家庭教育优秀指导教师单行材料(重点突出、内容真实、1500字以内,加盖公章);并按要求上交家庭教育案例。

4、家庭教育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单行材料、教育案例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2023925日前报蒲城县教育关工委。电子版发蒲城县教育关工委邮箱。

5、县教育关工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基层报送的优秀指导教师材料认真审查,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市教育关工委评选,并给获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郭花萍 电话:7212193  13629238345

县教育关工委邮箱:pjggw 7212193@163.com

   

   附件:蒲城县教育关工委家庭教育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推荐表

 

 

                                          

                                                                蒲城县教育关工委      

                                                                 2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