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4学年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量:394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4学年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城区片区、各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3—2024学年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23〕19号)以及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现就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4学年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是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校园安全管理、确保素质教育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深刻认识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应保尽保,在校必保”的原则,将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作为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使校方责任保险在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投保说明

1.投保种类

1)2023-2024学年度我县继续实施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以及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

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投保范围: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3.保费标准:

1)学校、幼儿园在校(园)生以每生每年12元(7元校方责任保险+5元无过失责任保险)、在校教职工(在编教师校方责任保险和职工互助保险二选一,门卫、宿管、食堂等临聘工作人员必须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向指定保险公司缴纳校方责任保险费。

2)学校食堂年保费(元)

学校食堂平均每日就餐人数

年度累计责任限额6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3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3万元

100以下

525

100-300

1260

300-500

1855

500-1000

2205

1000-5000

3150

5000及以上

4200

备注:

1)每次事故免赔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2)续保保费调整: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保险事故,次年续保时保费优惠10%,连续投保未发生保险事故最高可享受30%的优惠;上一保险年度发生保险事故,次年续保时保费增加10%,连续多年发生保险事故保费最高上浮30%。

4.保费来源: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从学校办公经费中支出;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保险费不得向学生和教职工收取。

三、投保流程

2023-2024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9月15日-9月18日)

城区片区、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认真学习《陕西省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手册》,开展校方责任险投保宣传动员工作,同时确定专人负责,夯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投保造册阶段(9月19日-9月21日)

1)校方责任险

城区片区、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安排专人认真学习附件6,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2、3、4、5,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表册纸质及电子版(纸质版填写学校全称并加盖公章装档案袋)上报至教育局安全稳定股。城区片区、各中心校统计汇总本辖区校园投保情况后,统一进行上报。

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城区片区、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兴华高中、雏鹰学校、芳草地学校、梦圆学校)安排专人认真填写附件7(只填写前4行学校基本信息及投保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参照附件2填写),在规定时间内将表册纸质及电子版纸质版装档案袋档案袋上写学校全称及学生总数上报至教育局安全稳定股。附件7各中心校公办校园只填写一份。此保险其余民办各校(园)采取自愿投保。城区片区、各中心校统计汇总本辖区校园投保情况后,统一进行上报。

第三阶段:出单开票阶段(9月22日-9月26日)

保险公司依据学校上报花名册开具保单及发票。

第四阶段:保费上缴阶段(9月26日-10月13日)

县局统一发放保单及发票,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按照票据账号及时上缴保费。转账时务必在附言栏内注明转账校名称,并将汇款回执复印件交教育局安全稳定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实施。校方责任险是中、省、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要求必须投保的险种,各校园要完善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切实做好校园师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力求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认可。严格落实“镇不漏校,校不漏人”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保、少保或迟保。对于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出现在校教师、学生、在园幼儿或临聘人员出险后无法赔付,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局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规范推进,及时投保。各校园要及时召开校方责任保险专题工作会议,对本辖区、校(园)投保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填写投保花名册,确保花名册中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与户口本一致。城区片区、各中心校要对辖区内具体投保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城区片区、各中心校要积极督促辖区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积极投保,并对辖区内具体投保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统一上报。

3.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各校园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和配合,做好保费缴纳、事故理赔等工作。出现保险事故后,实行“一案双报”,校园必须由专人在24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同时书面向教育局安全稳定股报案,以确保事故能够得到顺利理赔。预计花费超过壹万元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时要说明简要情况,保险公司将启动现场调查和人伤跟踪程序,各校园要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配合做好保险公司的工作。

教育局联系人:  党恩   联系电话:7213239

保险公司联系人:汪晓虎    联系电话:13093979777

 

附件汇总:

1.校方责任保险汇总表

2.学生校(园)方责任险投保单

3.教职员工校(园)方责任险投保单

4.校方责任保险学生投保清单

5.校方责任保险教职工投保清单

6.填表说明

7.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