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省级基础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创建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关于省级基础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创建的通知》(渭教基﹝2023﹞5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省级基础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创建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建学校安排
1.第三批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示范基地:第三高级中学;
2.第三批陕西省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基地:城南第一小学;
3.第三批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城南学校;
4.第五批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第十小学;
5.陕西省第三批义务教育课程与教学管理示范基地:双酒小学。
其他中小学校请对照创建标准(见附件),结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常态做好五类省级基础教育示范基地创建。
二、工作流程
各创建学校要结合五类示范基地创建标准(见附件),对学校工作进行总结、梳理,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对照标准规整近三年工作相关资料。10月15日前务必完成资料整理;10月16日至10月17日完成线下资料评审;10月18日至10月19日报送申报书、创建信息汇总表到县局业务股室,并登陆“陕西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1.85.55.43/jcjy,以下简称“平台”)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10月20日前县局管理员将登陆平台审核通过、推荐至市级,通过市级评审后,由市级管理员推荐至省级。省级认定由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并公示。
三、工作要求
1.各创建学校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审核,确保资料内容不出纰漏、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其他中小学校党政负责人要积极主动、提前安排、有力落实,以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各创建学校要注意时间节点,10月19日前报送申报书、创建信息汇总表(含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电子word版、盖章PDF版)到相关业务股室,其中基教二股负责第一、三、四类,基教一股负责第五类,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第二类。
3.省级认定时专家会进行实地考察,相关资料请及时留存规整,以备后期实地考察验收。
附件:陕西省五类中小学示范基地(特色校、示范校) 申报书、信息汇总表、评估指标(试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