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挖掘环境教育及设计制作教玩具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自制教玩具在幼儿园教育教学、游戏中的作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公(公办性质)民办幼儿园教师及幼儿自制的优秀教玩具作品。
二、评选原则及评分标准
参评作品要体现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新颖性、安全性等原则,能够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便于幼儿操作和理解,有利于激发幼儿探索活动的兴趣;能为教育教学、游戏活动服务,有利于促进幼儿身心发展。评分标准见《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评分细则》(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
按照参评作品总量5%、10%、15%的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
四、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10月25日—10月29日)。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接到通知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辖区幼儿园召开专题会,学习《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的通知》要求,熟悉和掌握工作要求及评分细则,统筹安排辖区幼儿园做好优秀自制教玩具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园所自制(10月30日—11月12日)。各幼儿园依据标准(附件1)在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的前提下,制作便于幼儿操作和理解,且有利于激发幼儿探索活动兴趣的教玩具,并于11月12日之前将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及教玩具展品上报中心校。
第三阶段:中心校初评(11月13日—11月19日)。各中心校成立初评小组(至少3人),依据标准对辖区上报教玩具进行初步评审,将优秀作品于11月19日之前上报片区,坚决杜绝直接指定幼儿园参评而不进行安排和筛选的做法。
第四阶段:片区复评(11月20日—11月26日)。各片区成立复评小组,根据中心校上报情况开展片区复评,按照名额分配于11月26日之前上报学前股。县直幼儿园于11月20日之前将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及教玩具展品直接上报学前股。
第五阶段:县级展评(11月27日—12月10日)。县级展评将组织县域内学前教育专家成立县级评审组,对所有作品进行综合展评。
五、作品要求
1.作品要有外包装和简要说明。包装盒及教具上应注明教玩具名称、制作人、作品类别、联系电话及制作人所在单位等信息,并附操作演示视频u盘一份,对于体积太大或容易损坏的教具,可只报送申报表和操作演示视频u盘参选。
2.合作作品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自制教具中涉及食品、药品、试剂、饮食安全的,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及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以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
六、有关要求
1.开展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是展示我县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成果,推广幼儿教师在自制教玩具方面优秀经验的重要途径,从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师幼环保意识及创新能力。各片区、中心校要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幼儿园积极参与,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按照《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评分细则》(附件1)、《蒲城县2023年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2),遴选优秀作品推荐上报,坚决杜绝直接指定幼儿园参评而不进行评比和遴选的做法。
2.各片区、县直幼儿园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将辖区内自制教玩具(或模型)、《蒲城县2023年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参评申报表》(附件3)及《蒲城县2023年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附件4)一并上报学前教育股,电子版发至学前教育股邮箱。
联 系 人:樊丽娜 联系电话:7237903
电子邮箱:pcxqjyg@163.com
4.蒲城县2023年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