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城县集中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单位:
现将《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城县集中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23〕10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核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国有资产登记自查工作,做到“四不”,即:不少报、不漏报、不瞒报、不重复报。如实填写附件1—附件5,并于11月3日下午18时前将相关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计财股(同时保送电子版)。
附件:《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城县集中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23〕103号)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