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催收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实验中学、城关初中: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回收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3]17号)文件精神,及蒲城县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为了做好我县2023年助学贷款催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助学贷款催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万小强
副组长:唐 峰、王云芳、奚蓉蓉、万富强及各中心校、实验中学、城关初中校长。
成 员:资助中心全体同志及各辖区催收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峰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和处理助学贷款催收日常事务。
二、催收基本情况
2023年,我县共有1464名大学生需偿还贷款,还款金额为341.189316万元。
三、催收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催收数据整理及收款准备(11月14日—11月19日)。
资助中心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梳理还款学生,核实2023年应还学生各类信息,按区域划分形成催收名单。按照相关要求调试POS机、印制还款单等做好收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电话通知(11月20日-12月3日)。
资助中心全体同志按照区域划分安排,依据贷款系统及往年的还款联系方式,逐人对学生或家长通知还款时间及其它事项,并对通知情况做好记录。
3、第三阶段:送达催收通知书(12月4日-12月12日)。
12月4日前,各校将催收联系表(附件1),按助学贷款催收包联辖区划分表(附件2)上报资助中心各包联人员。
12月4日,资助中心将未还名单分发至各校,各校根据名单,填写催收通知书(附件3),并于一周内送达学生家庭,通知书送达后,签收人要在通知书下方的签收单上签名。催收通知书是催收工作极其重要的依据,各校对通知书的送达,要不讲条件、不讲理由,采取多种方式将催收通知书送达学生或家长手中。12月12日前将签收单上报资助中心包联人员。
4、第四阶段:上门催收(12月13日—12月17日)。
12月3日以后,资助中心适时地会将未还学生名单反馈各校,各校要安排专人亲自上门开展催收工作。一次上门不行的,要多次上门,直到交纳为止。最终未还款的学生,12月17日前逐人说明情况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县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5、贷款缴纳(11月20日—12月17日)
资助中心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全力做好贷款缴纳工作,按程序认真、细致地进行收缴。做好政策解读,采用正确的还款方法,确保还款资金安全。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人人知晓。
县资助中心通过“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对今年还款的时间、方式、方法进行宣传。各校同时也要通过全干会、发放助学贷款还款提示(附件4)宣传页等形式对助学贷款还款政策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为今年的催收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提高认识,增强催收工作的主动性。
各校要提高思想认识,贷款催收工作是政府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要作为一项维护惠民工程的大事来抓。各校要成立贷款催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资助工作的领导亲自抓,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助学贷款催收工作。各校在具体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机制,以确保催收工作今后能够在我县高效、顺利开展,从而增强蒲城人民在外界的诚信度。
3、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催收工作的服务意识。
助学贷款学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较高,我们在工作时,要把开展诚信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放在首位,注意催收的方式和方法,注意保护他们的信息和隐私。催收工作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充满热情。
附件:1、蒲城县2023年助学贷款催收联系表
4、助学贷款还款提示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