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蒲城县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导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浏览量:3126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蒲城县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导评的通知

 

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室

根据《蒲城县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蒲教发〔2023〕1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29日期间开展蒲城县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导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评方式

督评专家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学业水平测试、调查问卷、座谈访问等方式分四组进行督导评价(分组安排见附件1)。

二、督评内容

(一)义务段督评内容:

1.学校指标体系基础性指标;

2.地方性评价指标(附件5);

3.教学常规检查(听、评课等);

4.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测试;

5.学生、教师、家长调查问卷(网络问卷)。

(二)幼儿园督评内容:

1.幼儿园指标体系基础性指标;

2.地方性评价指标(附件6);

3.教学常规检查(听、评课等);

4.教师、家长调查问卷(网络问卷)。

三、督评专家及人员

(一)督导室全体干部

(二)各副督学长、被督评校园的督学小组组长

(三)其它责任督学

四、督评要求

(一)被督评校园严格按照《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自查工作的通知》做好督导评价自查工作,并于1128日前整理好自评相关表册和档案资料,待县级督导评价时交督评组。

(二)各义务段被督评学校提前安排好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测试考场(网络计算机教室),无网络计算机教室的学校需准备有多媒体设备的教室,并打印好测试答题卡(附件2),抽取小学四年级、初中八年级各15%的学生参加三个学科(语文、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每个学科占5%)的学业发展水平测试。

(三)各义务段被督评学校按5%的比例分别抽取学生、家长和教师参加线上问卷调查;各被督评幼儿园按照5%的比例分别抽取家长、教师参加线上问卷调查。

(四)各责任督学务必吃透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指标内容,86所被督评校园的责任督学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如实填写各类督评量表(附件3,附件4)和督导工作记录本;其它176所校园的责任督学按照附件3(表5、表6、表7、表8)和附件4(表5、表6)入校进行听评课、教师教案、学生作业、五项管理、“双减”及课后服务的检查,认真填写各类表册和督导工作记录本,如实反馈存在问题。

(五)督评结束后,被督评校园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区认真汇总附件7,被督评校园和责任区于2023年12月30日前分别将本校园整改工作报告纸质版(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和附件7上交到教育督导室,电子版发送到pcjydds@126.com。

人:程晓伟         

联系电话:0913-7215996

附件汇总:

附件1:蒲城县2023年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安排表

附件2:义务段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测试答题卡

附件3: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督评工具

附件4: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督评工具

附件5:义务段“316工程”地方性评价指标

附件6:幼儿园“316工程”地方性评价指标

附件7:责任督学入校(园)督导情况统计表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