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23-2024学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散放寒假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渭教基〔2023〕63号)的文件要求,经县局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3-2024学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散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学校
放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4年1月28日(农历腊月十八),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收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幼儿园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
放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4年2月4日(农历腊月廿五),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收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应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7天,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收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二、相关要求
(一)做好学期末各项总结工作。各学校要切实抓好期末复习及质量检测、学生学业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等工作,认真做好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的分析与评估,按照有关要求对年度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归档。元月28日前,各校将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报基教一股。
(二)加强假期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安保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放假前,各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微信等方式,把学生寒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组织召开辖区幼儿园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好寒假安全工作。放假后,各学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拖延。元月28日前,各学校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局办公室和安稳股各一份。
(三)落实各项“减负”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各中小学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严禁幼儿园利用假期组织幼儿参与各种兴趣班和商业性演出;严禁义务段和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学校及教师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教育局将在假期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寒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切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过节,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要人为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让学生轻松愉快健康过节。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文明、温馨、祥和的春节。
(五)筹划好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各单位要在收假前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校领导成员要提前到校,研究并安排有关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开学。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