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24〕6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全县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校园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
全县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中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认真汲取河南南阳“1·19”、江西新余“1·24”等重大特大事故教训,深刻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有力维护全县校园平安稳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市校安委《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校安委办〔2024〕1号)、县安委会、县消安委《关于印发“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蒲安办发〔2024〕11号)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县各级校园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决守牢校园安全底线,补齐安全管理短板,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以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事故发生为目标,扎实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二、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底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校园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校园安全网格管理制度,按照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严格落实“四个百分之百”(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学校“护学岗”配备率100%)要求,完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巡查、外来人员入校入园实名登记制度;是否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二)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学生宿舍住宿人员超过标准;是否存在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针对夜间住宿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是否明确夜间值班教职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的工作分工;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应急疏散标识并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入室充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是否存在易燃废弃物品未及时清理;是否存在供电用电设施设备老化未及时维修保养;是否违规设置防护网和广告牌。
(三)食品卫生安全。重点排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严格落实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定点采购和索票索证制度;是否严格落实规范操作行为,严把储存关、加工关、消毒关和留样关;是否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和规范操作等相关培训。
(四)校车安全。重点排查是否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校车安全防范预案;校车标牌、许可证和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资质是否有效齐全;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是否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行驶线路、沿途安全进行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是否配齐灭火器、消防逃生锤、医药箱等设备,定期按时保养、检测;是否健全随车接送工作台账。
(五)实验室危化药品安全。重点排查学校危化品是否实行专人管控,实行双人双锁;是否建立购买、保管、使用、登记、回收处置、注销等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日常台账;是否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危化药品安全检查,建立检查档案;是否建立危化品发生泄漏事故后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六)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排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燃气管道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办理电梯注册登记,年检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电梯内外楼层显示屏、按钮、门防夹保护装置等安全装置否正常,安全警示标语是否张贴到位;是否有有效的电梯维保合同,定期进行维保;是否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入校入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定期开展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演练。
(七)校舍及施工安全。重点排查校舍和在建工地施工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在建工地是否设置必要的防护栏或防护网,悬挂安全标语;建筑施工是否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八)传染病防控。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晨午检健康监测制度,建立日常管理台账;是否落实缺课缺勤师生追踪;是否常态化对密闭环境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通风消毒。
(九)安全教育。重点排查是否全方位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反诈防骗、校园欺凌、防溺水、青少年禁毒、流行性疾病预防等安全教育;是否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安全主题教育宣讲;是否经常利用主题团队班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是否开展涉师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并建立化解机制;是否对校园欺凌、霸凌等开展专项整治。
(十)校园周边安全。重点排查是否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组织机构,定期研究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管控;是否对校园周边的乱点乱象、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涉校高危人员进行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是否在学校门口设置防撞栏(墩、桩)等硬质防撞设备;校园大门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志标识是否完好醒目;是否在校内合理设置交通标识、限速标识、减速带、震荡线;是否定期联系镇办、公安、消防、卫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十一)其他安全隐患。
四、排查整治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3月14日)。各校园要对照排查整治内容,抓住重要场所、重点物品、关键环节,全方位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要立即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各片区、中心校要对辖区内校园及时指导、纠正各类安全管理问题,督查督办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检查、整改措施到位。
(二)督查检查阶段(3月15日至4月15日)。县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检查,对于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过程中不认真、不仔细,安全隐患排查中存在缺项、漏项,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一律按事故对待。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6日至7月底)。各校园针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风险是否有效管控,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同类隐患是否重复出现,新的隐患是否多发,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是否提高等。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有针对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跟踪隐患问题整改,固化有效管用的措施做法,形成长效校园安全管控机制,完善各类安全档案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以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如临深渊的紧迫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不能出事、不敢出事的危机感,切实健全完善各项防范措施,把校园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二)紧抓排查整治。各校园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专项行动,隐患排查要全方位开展,彻查细查校园死角和盲区,及时发现隐患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标销号,确保隐患问题“一查一记、有记有销”,切实形成闭环整改。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台账(附件)、整改印证资料于3月15日前报教育局安稳股(城区片区、各中心校负责收集汇总所辖校园后统一上报)。
(三)严肃追责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县局将不定期进行联查暗访,及时曝光典型问题,通报问题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因不严不实、敷衍了事、措施不力引发“隐患变事故”的单位责任人将严肃追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