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量:2601

 

蒲教发20241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4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24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做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蒲城县教育局

2024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确保教育系统平安稳定,依据中、省、市、县安全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为宗旨,为全力打造渭北教育中心保驾护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和减少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大力提升我县学校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有效遏制或消除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文明素质,增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实现校园安全管理“零事故”目标,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三、工作措施

(一)全力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

1.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以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指南》为指导,完善学校、班级立体式、网格式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各校(园)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厘清各个管理岗位安全责任,与全体教职工逐人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落实中心校“属地管理”的监管责任。抓好辖区内小学、教学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对辖区内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特别要加强对边远地区小学(教学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

3.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 谁负责”原则,业务股室提前谋划,提前部署,履行好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巡查、督查、监管责任。各股室、综合单位、片区每月对包联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巡查监管。

4.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统筹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离校期间和假期的监护责任,严防出现监管真空。

(二)扎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严格落实安全日志制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班级、学校安全日志制度,实行“班日查、校周查、县月查”的工作机制,由专人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填写,详实记录班级、学校安全管理过程。

6.全面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各学校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对校园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城区片区、各中心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针对辖区学校的专项安全检查。

7.认真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各学校要制定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路线图;楼梯楼道要划分隔离线,学生集中上下楼期间安排专人进行值守。要按照教育部《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演练主题》,中小学每月开展一次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演练,寄宿制学校要适时开展夜间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师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8.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和通报制度。县局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总结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研判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学校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专题会议。

9.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县局定期组织举办各类安全培训会。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职工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10.认真落实安全监管网格制度。全县学校实行安全三级监管网格:一级网格为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根据分工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监管工作;二级网络为片区,负责本片区安全监管工作;三级网格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负责辖区校园安全管理具体工作。

(三)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精细化管理

11.各学校要加强门禁查验登记制度。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各学校严格落实外来人员问、查、登记等入校制度;建立学生非放学时间离校登记制度,完善学生离校交接管理;严格落实早查、午查、晚查制度。

12.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扎实进行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制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公布学生救助或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排查、调查、化解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2)持续做好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校要定期排查校园周边涉校、涉师、涉生矛盾,了解掌握涉黑涉恶新线索和治安乱点信息,及时上报,为教书育人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继续扎实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上放学时段教师及安保人员值守制度。突出抓好学生乘车、骑车安全管理和教育,禁止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

4)做好预防溺水专项教育。各学校要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要以适当方式提醒监护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

13.坚持开展管制刀具排查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入校必查,随机抽查”的要求,深入开展收缴学生持有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活动。

14.加强住宿生管理。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分管领导要准确掌握住宿学生信息,实行班主任、管理老师夜间检查签到、点名制度,落实学校领导定期抽查制度,加强住宿生自主管理。

15.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各学校要落实“三防”设施配备到位,提升校园安全“四个100%”防范质量,不断强化校园安全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校园安防体系建设水平。

16.加强对特异学生(特异体质、心理障碍、单亲家庭、身体缺陷等)、校外租住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对于特异学生,各学校仔细进行排查,建立信息台账,明确包联领导和包联教师,关注思想状况,关心学习生活,及时疏导心理问题,落实包联责任。特异体质学生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免责协议,留存学校备案。

17.特别注意教学实验安全、师生集体活动与研学旅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防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充分考虑不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学校未经县局审批同意一律不准组织师生参加集体外出活动。

18.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将消防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加强对教职工的消防安全能力培训,特别要提升夜间值班教职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严格落实学校防火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燃气等消防隐患不定期进行逐项排查、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教育师生掌握森林防火安全知识,落实家长节假日期间的监管责任。

19.确保校舍安全。各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校舍安全全面自查和整改,特别是每年汛期对排水设施进行疏通。切实加强校建项目施工管理,实行教学区与施工区隔离制度。

20.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各学校定期开展周边环境排查,及时准确掌握学校周边威胁学生健康、安全的各种因素,积极联系公安、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城市执法等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按规定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护墩、警示牌、减速带、人行横道等。

21.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各学校要加强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明厨亮灶”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加工关、消毒关、陪餐关和留样关,定期清理库房,严格餐具清洗、消毒程序,落实食堂工作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对所有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清理。使用桶装水的学校必须向供货商索证索票。二次供水、净化水等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检验,必须有官方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2.车辆安全管理。(1)校车安全管理。各学校对全县已审批的校车通行线路要每月定期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车系好安全带,下车及时清点人数要求,坚决避免出现将幼儿遗忘在车内现象,严禁使用非制式校车接送幼儿。

2)其他安全车辆管理。各学校加强对进入校园的教师车辆、社会车辆管理,学校要制定校内车辆管理制度,对进入校园的车辆提前规划进出时间、路线、停放位置,设置时速限制,并与车辆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校内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严格校内骑行、充电、停放等规定,严防事故发生。

(四)着力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

23.各学校要针对灾害天气和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煤气中毒、拥挤踩踏、校园欺凌、溺水、消防、食品卫生、用电、暴力伤害、网络安全、电信诈骗等为重点内容,适时开展教育和宣传。

24.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细致排查学生之间矛盾纠纷,预防学生校内外打架斗殴酿成恶性伤害事件。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具体工作要求,不断完善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遭受性侵害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体制机制,有效打击和预防性侵害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犯罪发生,同时要落实心理健康教师及场所,针对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心理干预及疏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5.严格落实国家反恐怖、反邪教、禁毒等工作的各项要求。各学校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摸排、汇总、上报线索,落实重点人员稳控措施,抓好重要时段、特殊时期的反暴防恐、反邪教工作。

(五)认真落实校园传染病工作

26.完善工作方案和预案。按照一校一策原则,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与属地卫生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并开展相应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27.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日常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等制度,规范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教职工年度体检和传染病筛查工作,坚决执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28.全面消毒消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环境卫生大整治,常态化做好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门卫、厕所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和保洁消毒,彻底清除校园内积存杂物、废弃物、卫生死角,保持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29.加强应急处置。各学校设置卫生室(保健室),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预警监管,及时应对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师生健康平安。

(六)健全安全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30.严格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各学校对学生非正常死亡,学校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电话上报县教育局、属地政府,1小时内形成正式报告上报县教育局、属地政府;若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逾期未上报且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县局将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31.各学校要坚持“积极、科学、妥善”的原则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坚决制止推诿扯皮现象。对于各类安全事故要及时查清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处理事故有关责任者。

32.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校方责任保险的全员投保工作,完善第三方参与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机制,降低事故风险。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管理纳入到学校考评体系内,建立安全工作与履职评定、职称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管理工作的实效性,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2.各学校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要做好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和敏感时期、重要时段的安全稳定和值班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3.教育局将依据本意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对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安全管理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予以全系统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较大的学校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限时完成问题整改;对因玩忽职守,防患不严而导致出现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将依据中、省、市、县各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