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5   浏览量:1778

蒲城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关于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的

通    知

各初中、有关县直单位:
    根据《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2012年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申请人员的实际,现就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凡申请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人员均要参加相关申报学科的培训。
    二、培训科目、形式、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4科。
    (二)培训方式及培训时间:培训使用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采用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门课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0计划学时。各科目集中面授培训安排在周末进行,具体时间为:4月7日----4月8日、4月14日----4月15日、4月21日----4月22日、4月28日----4月29日,每科每次15个学时,共8天
    (三)培训地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在渭南师范学院培训;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在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培训;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在省电大渭南分校培训。
    三、报名与缴费
    培训报到缴费统一安排在4月6日,时间一天,收费标准参照继续教育收费标准执行(陕价行发〔2007〕104号)。食宿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参训人员按时报到,参加培训。各单位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信息请从人事股邮箱下载(JYJ897@163.COM)。
    (二)参加培训人员要按时到指定的培训点参加培训,同时要遵守培训院校的有关规定。
    (三)参加培训人员修完规定课时,由院校负责发给相应课程培训的结业证书,并作为领取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准考证的凭证。
    (四)对于2010、2011年符合免试条件(持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籍成绩)的人员,不再适用免试政策,涉及此类情况的人员,请务必于4月6日当天到市、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更改报考信息,按时参加相应学科的培训及考试。
    五、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
    联系人:杨胜牢
    联系电话:2109450   2053183
    电子信箱:wnsjszgb@163.com
    渭南师范学院:
    联系人:魏睿
    联系电话:2133936   18220381929
    电子信箱:wnsyszk@163.com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李春发
    联系电话:2085203   15929271696
    电子信箱:498238589@qq.com
    省电大渭南分校:
    联系人:田红茹  吕荣娜  田燕
    联系电话:2031301
    电子信箱:wnddbgs@163.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