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县直学校、综合单位:
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教育系统信访举报问题多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审计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审计、教育局财务收支审计以及日常审计和监管中发现我系统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杜绝财务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对我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财务工作检查,全面掌握我系统所有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分析原因、逐条整改。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督促各单位今后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水平,确保我县教育健康、平稳发展。
二、检查范围
教育系统各综合单位、高职中学校;各县直学校、幼儿园;中心校下辖的教学点、公民办幼儿园2020年9月至今的内部控制建设、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等财务情况。
三、阶段安排
(一)自查阶段(4月19日至4月24日)。一是各单位召开财务自查专题会议,成立单位法人负责的自查工作专班。二是对照财务工作自查表,逐项逐条细化工作任务,夯实责任,认真仔细开展自查。三是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形成问题台账,4月24日之前将自查表和问题台账上报教育局内审股(义务段学校、幼儿园)、计财股(综合单位、高职中学校)。
(二)检查督查阶段(4月25日-5月24日)
分组 |
组长 |
成员 |
检查范围 |
第一组 |
金伟 |
屈有见 孙超 卫敏 |
高职中、综合单位 |
第二组 |
唐斌 |
项利锋 王赵锋 徐利 |
罕井片区 |
第三组 |
冯宝昌 |
李菁华 吴宏伟 奥江城 |
党睦片区 |
第四组 |
史超 |
曾利军 王晓勇 陈冲 |
孙镇片区 |
第五组 |
李娜 |
梁卫学 杨涛 赵鑫 |
兴镇片区 |
督查组 |
贺海滨 杨少恩 辛晓莉 张晓锋 |
全县抽查 |
(三)整改提升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教育局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逐校形成问题清单下发,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原因,逐项逐条认真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在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财经法规。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守住财经纪律底线;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修购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各单位要科学合理规划支出、按时如实填写财务收支情况备案表,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确保财务工作健康运行。
2、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各单位要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蒲城县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程序和“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设置财务机构,建立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各项收入需按要求及时全部上解银行账户,支出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列支。经费、伙食费、课后服务费等收支情况要定期(至少每学期一次)或者不定期公开。学期末,向全体教师或教代会公布本学期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切实做到财务公开、透明,多渠道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整改督查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5月31日前,各单位将整改报告(法人签字)和相关佐证资料上报教育局内审股、计财股。
2、各检查组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入校督查,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扎实开展自查工作,教育局检查时对自查不认真,不仔细,问题隐瞒不报,不按时间节点上报资料等问题的单位将予以问责,同时,中心校负责辖区内教学点、公民办幼儿园的自查复核工作。
2、查深查细,注重效果。各检查组要逐单位(校园)检查、做到不漏一校一园,重点对规模较小的教学点、公办幼儿园进行检查。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形成问题台账,每周召开一次小结会,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认真汇总分析并形成汇报材料,召开专题汇报会。
3、强化担当,问责追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如存在自查不到位、漏报瞒报的,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对检查不认真,督查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追究检查组责任,希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4.各单位克服困难,安排好相关工作,通知抽调人员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2点到教育局报到。抽调人员的差旅费在原单位报销。
1. 蒲城县教育系统财务工作检查(自查)表
2. 义务段(幼儿园)收费统计表
3. 高职中、综合单位收费统计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