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5·25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渭南市教育局关于举办“5·25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5·25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并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典型经验、优秀案例及工作总结(附3-5张活动照片),于6月4日前报送至基教二股,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cjjeg@163.com。
附件:《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渭南市教育局关于举办“5·25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渭卫健业务发〔2024〕98号)
蒲城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