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   浏览量:6803

 

蒲教发2024〕4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牢固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抱负,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树立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的光辉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24年各类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今年拟评选表彰的先进涉及个类别,共计240个。其中,先进教师55, 模范班主任55名,师德先进个人4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40名,优秀交流教师10名,教坛新秀10名,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10名,学前教育先进个人10名,优秀保育员10名

二、评选标准

(一)评选条件

1.先进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能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汇报课等活动,在教学、教研工作中工作突出、优异成绩。

2.模范班主任: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重视班集体建设和班级文化建设,与分管领导、学生家长沟通和谐,能经常与本班各科任教师交流沟通,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变化和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凝聚力强,在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中成效显著,且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3.师德先进个人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管理思想,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处事公道、爱好高雅、行为规范,注重言传身教,能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在校内外受到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4.先进教育工作者:有教育情怀,能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各项教育法规和岗位职责要求,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组织协调能力强,勇挑重担、尽职尽责、开拓创新、任劳任怨,有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为人谦和、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在教育管理和后勤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5.优秀交流教师:20232024学年度交流轮岗工作中能坚持住校,担任班主任或主持一个学生社团,工作量达到满量以上,交流考核综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教师。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效果显著,在交流期间积极开展公开课和专题讲座活动,与青年教师结对帮扶,指导受援学校,为受援学校的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促进受援学校在教学理念和教学水平上有新的提升,受到当地群众和师生的一致好评。

6.教坛新秀: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角色转变快,适应岗位要求,能虚心请教,与同志团结和睦,工作积极性高,创新能力强,在教育教学中展现出一定的潜质。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出色完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且参加工作不满5年(含5年)的新任教师。

7.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能彰显乡村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和扎根乡村、无私奉献、锐意进取的靓丽风采,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影响带动青年教师薪火传承,在边远农村学校任教15年及以上的农村教师。

8.学前教育先进个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性文件,扎实有效实施保教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具有较深的理论水平、较高的专业技能、全面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

9.优秀保育员:能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幼儿,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育员岗位职责,配合带班教师全面、细致的照顾好幼儿每日生活,得到教师、幼儿和家长的好评。

(二)评选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有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的;

2.本学年内累计请假超过两个月的;

3.本学年内受到警示、训诫及以上党政纪处分的;

4.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推诿敷衍,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者拒不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

5.因工作失误,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它条款规定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的。

三、评选办法

(一)宣传阶段5月27-530日)。各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将评选的类别、名额、条件和办法等内容宣传给每一位教师。

   (二)报名阶段(63-6月7日)。报名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对照评选条件和先进类别向本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单行材料及近年来荣获的各类证书原件(单行材料要求语言精练,事迹真实,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初评阶段(6月11-21日)。各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获奖情况、先进事迹等进行初审,并将拟推荐上报人选提请教代会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1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人员公示名单及推荐人选材料(审批表、个人单行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报人事股李娟学前教育先进个人和优秀保育员报学前股杨芳处

(四)联评阶段(6月24-7月14日)。县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办公室人员由人事股、职教股、监察室、学前股等相关业务股室成员组成。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根据获奖情况、先进事迹、单位推荐等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提出各类拟表彰人选,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出文。

四、工作要求

    1.先进评选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先进评选作为本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手段和培养正气的重要载体,积极做好宣传和初评推荐工作,务求公开、公正、公平。

    2.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在尊重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坚持以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推荐上报的候选人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先进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由各单位依据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评选(见附件1);教坛新秀、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及优秀交流教师人选由现任教学校推荐上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优秀人选,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择优确定。

    4.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个评选推荐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对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走形式,或指定个人参评的单位将取消该单位此次先进推荐评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附件汇总(点此下载):

1.2024年各单位评选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蒲城县2024年评选       审批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45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