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量:3022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结合上级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校园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专题教育活动。一是做好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无家长陪同监护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坚决杜绝到河流、水库、池塘、渠道等涉水区域戏水、游泳。二是做好饮食安全教育。夏季气温高,易发生中暑、中毒,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乱吃乱喝,防止食物中毒。三是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规,过马路遵守信号灯,走人行横道、不横穿公路、不跨越隔离栏。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不使用成人手机开启并骑行共享单车。乘车时须遵守“一盔一带”规定。不乘坐非载客车辆,不随意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私自出行,外出要由家长监护。四是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电用气,做到安全、文明用火。五是做好自然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教育,使学生掌握地震、泥石流、滑坡、暴风雨、内涝、防雷暴、雷击等常识普及和具备基本自救自护互救能力,切实提高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六是做好反诈防骗安全教育提醒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谨防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提醒家长严格做好学生手机及手机卡的管控,防止通过下载安装非法软件、点击不良链接、扫描非正常二维码、倒卖手机卡等形式上当受骗,严防犯罪分子利用学生充当“工具人”从事跑分洗钱“吸粉引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帮信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筑牢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提醒学生家长务必履行监护责任

各校园要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放假前向学生家长发放安全告知书,明确家长的安全监护责任,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家访等形式,就学生的暑期安全管理,与家长密切沟通联系,做到无缝对接。要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强化家长(委托监护人)暑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做好学生的安全监管工作。要特别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暑期安全,确保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切实做好暑期校园防汛减灾工作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雨季防汛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制定好防汛预案,储备好防汛物资。暑假期间,要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一旦出现重大汛情,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保、自救,及时控制和排除险情、灾情,减少损失。同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教体局。

四、严格落实落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一是各校园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要保持通讯畅通遇有应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县教体局报告。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暑假期间,县局对暑期校园安全管理和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7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