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12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寄宿生
生活补助相关工作安排
各初中、县直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请各学校认真学习陕财办教[2005]65号文件,严格按照教育局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及时界定、上报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单。务必将指标分配给真正贫困的寄宿学生,同时加大宣传,将好事办好,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现就2012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寄宿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2012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寄宿生指标数按照陕财办教[2005]65号文件精神为2011年秋下达指标数不再调整。
2、对于原指标数中转入外县(民办学校)就读或不再寄宿的学生各校要根据省市县有文件精神严格程序重新界定。
3、学校确定的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内外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整个界定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4、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陕财办教[2005]65号文件精神执行,不得轮流享受,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优亲厚友,切实做到“应享尽享”。
5、2012年5月10日前,上报电子表格(分中小学)及纸质材料一份(分校)。
6、通知下发之日起教育局组织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对于在工作过程中简化程序,轮流享受,优亲厚友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教育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单位,教育局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