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媒体信息工具
应用和管理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指导和规范我县教育系统的网络安全工作,依据渭南市教育局下发的渭教发〔2024〕5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我县教育系统内的互联网群组、自媒体账号以及公共区域LED显示屏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统计,以进一步强化网络媒体和信息工具的应用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涉及范围
互联网群组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群、 QQ 群、钉钉群等。
自媒体是组织机构或个人通过网络途径向外发布自己的观点与新闻的传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博、 QQ 空间、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快手、视频号、百度贴吧、网站等。
公共区域 LED 显示屏指在公共区域设置的向公众展示文字、音乐、视频的各类显示屏幕。
本文件所指的“互联网群组和自媒体账号”,特指以单位名义建立或设置的,或虽以个人账号名义建立但供单位使用,以及包含明确单位信息的群组和账号。此类群组和账号在对外发布信息时,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均代表单位形象,其影响力直接关联到单位的公信力,因此必须纳入单位的监管体系之中。
二、加强管理
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监管。
1、要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做到迅速有序处置突发状况,最大程度减小负面影响。要建立内容审核制度及发布流程,确保内容安全、发布合规。
2、群组成员应全部使用实名信息,管理员应设置群组作用规范,加强网络安全、信息规范等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
3、单位开办的自媒体帐号必须履行单位认证,按要求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备案等工作。
三、梳理统计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和辖区学校互联网群组、自媒体账号和公共区域 LED 显示屏进行一轮梳理,登记造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完善或关停撤销,确保信息安全。
2、各单位本次梳理工作需如实填报蒲城教育系统互联网群组统计表(附件1)、教育系统自媒体账号统计表(附件2)、教育系统公共区域 LED 显示屏统计表(附件3)。
四、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各校实际情况(按照文件附件)进行统计汇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各县直单位、民办学校按照要求独立完成统计并上报工作;各乡镇学校(含幼儿园)需以中心校为单位,统一进行结果数据的汇总整理,并将汇总后的结果按要求上报。
3、各相关单位对统计结果进行及时存档,并确保纸质版文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电教中心技术部,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工作务必于10月10日前完成。
联系电话:13991696520
邮箱:595499391@qq.com
蒲城县电化教育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