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量:1166

   

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根据9月25日省纪委监委督导我县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后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领导陪餐记录必须填写详实,不能出现代填漏填现象(每餐必陪),并附照片。

二、每餐饭菜备量必须足够,不能有学生吃不饱、吃不好现象(每餐应该有预留量,餐厅应做好预备食材)。

三、饭菜留样量、时间、记录必须填写准确详实,馒头、水果等大的食品必须用大容量密封留样盒存放。

四、必须在食堂醒目处公示,每周带量带价食谱、每周费用公示、每周收支结算公示、现学期享受学生花名册等。

五、从10月1日开始所有学校食材供应服务企业配送单上不再盖章。

六、9月28日根据上级要求,饺子已经在清廉学校食堂监管平台上下架。

七、教职工、劳务人员伙食费收缴不能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学期初必须预缴餐费,学校做好合理核算)。

八、清廉学校食堂监管平台每周五8:30-9:00更新蔬菜、水果等原辅材料价格,各校制定每周带量带价食谱周日下午4点前上传营养改善计划食谱群即可。

九、500人以上学校10月底AI电子智能必须安装到位;1000人以上学校自10月15日起,必须使用AI电子智能秤收货入库验收。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8日